※请详述问题之所在,以便版友为您解惑※
※发文不强制附照片,但附照片可供版友更容易确认问题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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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题类型(a.规划 b.修缮 c.知识 d.技术支援 e.其他) : (e)←请填入
2.问题描述(请详述问题在哪):
本人住4层楼公寓的3楼,5楼有加盖
4楼屋主自从买下该楼层(含加盖)后,只换过锁,没有在此居住
(听说是买来等都更)
5楼加盖的门口前面走道积水(此走道是通往水塔的路径)
积水沿着地板、梁柱、墙壁一路渗到4楼、3楼
因为完全没有4楼的联络方式
已至地政调取4楼的户籍地,并且申请调解,
但对方不知道是没收到还是不愿处理,当天并未到场
因此目前打算做法如下:
找有漏水鉴定的单位出报告
确认是走道渗水导致3楼漏水后,便自行整修5楼走道
并且以民事诉讼申请民事赔偿该维修金额
Q:请问这样走道能算是5楼的专有部分吗?
Q:不过若该走道主要为5楼的专有部分
我自行修缮,是否会造成刑事问题
像是毁弃损坏他人财产
Q:漏水鉴定要等到法院委托单位进行鉴定才有报告的效力?
还是能先自行找有公信力的单位处理,到时再将报告呈交至法院即可
3.时间:
前年2018年室内装修好后
道去年梅雨季开始有渗水
今年明显比较严重
4.照片连结:
如内文
5.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