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报╱记者杨湘钧/台北报导】
2012.10.09 02:55 am
行政院长陈冲,日前将争议多时的电信法草案退回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重新审
议,中华电信丧失“最后一哩”优势的危机虽暂告解除,却也可能影响建构公平竞争环境
“再降价”进程。
从公司营收角度,电信法草案对电信三雄龙头中华电信影响最大,草案第廿五条规定市场
主导者最后一哩功能业务分离,第四十五条规定固网市场主导者应以成本计价、提供给其
他业者管线共用,这两条被市场认为是冲著中华电信的“中华电信条款”。
NCC上届委员将电信法草案送政院审查,外资因而大砍中华电信持股,中华电信市值也
跌掉上百亿元。
据指出,政务委员张善政主持跨部会沟通时,毛治国表示,应该强调多元性的异质网络平
台,台湾的固网资源可形成中华电信及有线电视两大系统,透过竞争扩大频宽资源,而不
是把焦点放在既有的网络资源(中华电信最后一哩)上。
毛治国还写信给陈冲,指若切割中华电信最后一哩,恐阻碍国家宽带网络建设及数位汇流
发展;中华电信工会也多次抗议。因部会间意见纷歧,陈冲日前退回该案,中华电信可能
重创营收来源危机也暂告解除。
张善政昨晚表示,他昨天才收到政院退回公文、也知悉毛治国写信给陈揆,“部会首长表
达意见是很正常的事”;因各部会间有不同意见,“院长可采、可不采,退回要求再议也
很正常”;何况,退回还可听听、纳进NCC新委员的新意见。
“我的态度一向很清楚,就是因最后一哩产生的高度垄断、加值服务不公平竞争等问题一
定要解决。”张善政说,政院一定会找出标本兼具的解决方法,治本就是修法解决不公平
竞争问题,治标则是就算最后一哩开了、也要加速处理已形成的加值服务问题。
NCC发言人魏学文表示,已收到政院整合各部会的意见,将修改后重报政院审查;但草
案退回NCC后,是否会撤掉廿五条,NCC表示仍需由委员会讨论。
阅读秘书/最后一哩
【记者黄晶琳/台北报导】最后一哩(Last Mile)是指从营运商的机房交换机,到用户
端的终端设备之间的这段距离。电信法草案25条中的最后一哩,指的是固网业务市场主导
者(中华电信)固定网络的最后一哩。
最后一哩之所以如此重要,是因为从机房到用户家之间的管线都埋在马路下方,各县市政
府不轻易同意电信业者随便开挖马路,因此即便业者能在全岛布建骨干光纤,但还是很难
在巷弄间去挖马路、埋管线,因此谁能拥有最后一哩,即可以掌握到用户家里通讯网络。
【2012/10/09 联合报】@ http://udn.com/
全文网址: 陈冲退回电信法 中华电保住“最后一哩” | 综合 | 国内要闻 | 联合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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