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26日电】
2012.07.26 08:09 pm
NCC通过“开放最后一哩”的电信法修正草案,中华电提出声明,抗议草案增订多条针对
性的“中华电条款”,除侵害业者经营权利,更伤害国家安全。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25日通过电信法修正草案,其中第45条规定“固网市场主导
者应以成本计价,向其他业者提供管道等管线共用”。中华电信抗议,这不只侵害业者经
营权利,更将对宽带基础建设、国家竞争力、国家安全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中华电信今天发表声明,抗议NCC对积极投入国家宽带建设的中华电信增订多条“中华电
信条款”,却无视其他业者不投入建设。
中华电信表示,每年都投入新台币数百亿元,建设宽带网络,国内其他固网业者基于营利
考量,投入意愿不高,质疑NCC未究责其他固网业者的建设义务,却将“固网领域未能有
效竞争”的责任归咎中华电信,有违公平行政原则。
NCC要求中华电必须将电信管道、人孔、手孔位置开放,供电信业者及广电业者查询。中
华电信说,上述资讯涉及国家安全,不宜向民间公司揭露,否则若被有心人士取得,势必
影响国家安全。
此外,NCC表示,若没有达成第45条规定,将执行第25条“最后一哩功能业务分离”,也
就是中华电信必须切割最后一哩业务,独立成立子公司。
中华电信说,业务功能分离只有极少数国家采行,后果恐造成电路价格上涨及国家宽带建
设落后,不宜贸然引进。
新闻出处: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725212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