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闻] 明扬大火暴露消防员缺三项保障 消促会宣

楼主: ntnusleep (虫虫虫)   2023-09-30 06:43:21
日期:2023-09-28
新闻出处:https://www.civilmedia.tw/archives/121382
文/公库记者洪育增
“顾职安、要公安、组工会!”“请政院民主沟通!”“消防员的命、消防员决定!”今
(28)天上午消防员工作权益促进协会到行政院召开记者会,针对日前(9/25)行政院表
示将修订《公务人员协会法》以及《消防法》一事表达不满。消促会秘书长陈彦凯指出,
屏东明扬大火再次爆发消防员殉职案,消促会也提出顾职安、要公安以及组工会三项诉求
,然而行政院长陈建仁等各部会的回应不仅令基层团体深感不满,政院提出修法方向后也
未邀请消促会参与讨论。
“明扬大火连公祭都还没办,行政院就忘了现职消防员吗?”陈彦凯指出基层消防员要求
的是完整职业安全保障、提高业者风险应变责任,避免再将这些风险与成本转嫁给一般民
众与消防员承担。然而陈建仁竟对外表示将以修改《公务人员协会法》的方式回应基层筹
组工会的需求,也未邀请基层团体讨论,陈彦凯反问:“我们消防员到底可不可以自己决
定自己的命运?”
陈彦凯提到,消促会针对明扬大火殉职案提出三点诉求,分别是公共安全、职业安全以及
筹组工会。在公共安全的部分,消促会认为即便屏县府消防局已针对明扬开罚240万,开
罚内容包括:危险物品超过管制数量、工厂管理权人未提供厂区化学品种类及位置平面图
等抢救必要资讯、未指派专人到现场协助救灾等,但消促会认为应提高业者相关责任。
消促会提出的改善方案包括:当工厂管理权人未提供救灾资讯导致消防员受伤或殉职时,
应加重《消防法》第43-1条罚则内容,要求业者负担刑事责任。同时也应跨部会全面检讨
工厂化学物、毒化物及消防安全设备,当业者的工厂达一定规模时也应专责防火管理人等
,且业者应具备消防防护计画书等资料交由专业机构审查,若未执行相关防火业务且未依
法申报化学物质等,也应开罚或课以刑责。消促会会员代表黄升指出,以明扬大火为例,
雇主违法摆放化学物质应增加刑责并付出代价,否则业者不断违法反而导致一般民众及消
防员深受其害。
而在职业安全的部分,陈彦凯指出现行《公务人员安全及卫生防护办法》(以下简称安卫
办法)已针对公务机关规范职业安全相关责任,但是并未制定相关罚则,导致消防员的雇
主、也就是政府单位,一旦违法也不用被开罚,因此只要进行《安卫办法》修法即可达到
立竿见影的效果。黄升也提到,唯有在现行《安卫办法》纳入罚则,才能让公务机关正视
消防员的安全问题,倘若如政院所述仅针对《消防法》修法,形同让消防机关球员兼裁判
,现实而论消防机关也不可能制定罚则处罚自己,也更难透过修法保障消防员。
另外关于筹组工会的部分,陈彦凯痛批政院提出修改《公务人员协会法》此方案并不符合
基层团体期待,尤其公务人员协会并不具备劳动三权,也就是团结权、协商权以及争议权
,因次公务人员协会对基层团体而言形同空壳协会,无法确实保障消防员权利。黄升也提
到,唯有工会组织才能行使劳动三权,消防员才能透过工会力量监督政府政策。他痛批政
院并非无法分辨“协会”与“工会”的差异,然而竟提出修改《公务人员协会法》的方案
炒作舆论。
地球公民行动基金会地球公民基金会研究专员赖沛莲表示,以明扬工厂为例,此类高危险
高风险的工作场所不仅带来环境污染,也危害邻里居住安全,更让第一线救灾人员生命安
全存有疑虑。赖提到明扬大火凸显工厂内部资讯不完善等问题,倘若消防员不知道工厂内
部是否存放危险物质与化学物质,更容易暴露在危险之中。同时他进一步提到,目前台湾
无论是高度风险工厂还是低度风险工厂,现行法规并未强制要求业者设置自动灭火装备,
也无相关罚则机制,导致大火发生时难以保障消防员安全。他呼吁政府不应再透过大火殉
职案才处理工厂安全问题,应更有效改善各地区工厂消防问题,才能有效保护消防员的生
命。
工殇协会专员刘念云也提到,现实中因职安事件而入狱者往往不是企业负责人,反而是因
职安事件受伤的劳安负责人。他痛批明扬大火也凸显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互踢皮球的问题
,究竟稽查责任该如何归属?政策落实责任该如何追究?也应处罚失职的政务官才对。同
时他提到,网络上民进党侧翼针对消防员组工会议题炒作舆论,甚至认为明扬大火是企业
责任、不应究责于政府。他痛批劳团正是不相信企业可以自主管理,因此要求政府究责,
而相关的建管、消防安全等管制问题若增加政府人力与开销成本,也应由企业承担、并交
由公正第三方进行管理,如此一来才能杜绝大火事故再次发生。
记者尾声,行政院派出人事行政总处代表以及灾防办公室参议方德胜出面接受陈情,针对
消促会提出能否参与修法讨论会议等诉求,两位皆未正面回应,并快速离开抗议现场,导
致现场一度爆发肢体冲突。经约莫20分钟等待后,政院表示开放消促会四名代表入内,分
别由副理事长翁立思、理事张咏惟、会员代表黄升、祕书长陈彦凯参与讨论。然而入内讨
论时政院并未立即回应消促会三点诉求,也无法提出相关讨论时间,因此消促会四名代表
愤而离开会议现场,并宣示提高抗争行动,预计10月9日夜宿凯道、10月10日双十国庆进
行抗争行动。消促会呼吁政院应尽速决定具体开会日程,与基层团体展开对等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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