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台湾美术馆2015年青年艺术家作品购藏公开征件简章
一、宗旨:为奖掖青年艺术创作,促进当代艺术发展,丰富国家文化资产。
二、主办单位:国立台湾美术馆(以下简称本馆)
三、征件时间:2015年3 月15 日至2015年5月14日
四、参加征件资格及方式:
(一)参加资格:具中华民国国籍且于西元196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之艺术创作者。
(二)征件项目及规格:
1.以视觉艺术类作品为主,媒材技法与创作形式不拘。
2.组件作品视为一件。
3.每人至多送审两件作品,
并请提供近五年至多三件创作作品基本资料(含图像)供评审参考之用。
(三)索取简章、报名表方式:
1.自本馆青年艺术家作品购藏计画网站(http://youngweb.ntmofa.gov.tw)下载打印。
2.备妥印刷品回邮信封洽本馆函索。
(四)征件地点:国立台湾美术馆(40359台中市西区五权西路一段二号)
(五)联络方式:典藏组 任先生(04)2372-3552分机363
五、评审方式:
由本馆敦聘评审委员评选作品,分初审及复审两阶段评审。
(一)初审:请于征件时间内,
至青年艺术家作品购藏计画网站(http://youngweb.ntmofa.gov.tw)
线上报名登录资料,资料上传完毕后,本馆将以e-mail回传确认信。
1.报名文件:
a.创作者与送审作品资料表(如附表一)
b.送审作品资料表(如附表二)
c.近五年参考作品资料表(如附表三)
d.个人资料提供同意书(如附表四)
e.身分证影本(作为征件资格佐证用)
f.作品图片及影像档规格请依下列规定:图片以2MB以下的
JPG档送审,影片、动画档建议使用MPEG2或标准DVD播放
格式(VOB),并请确认可以家用DVD播放器正常播放。
◎平面类作品:一张全貌图,局部图最多2张。
◎立体类作品:不同角度共3张图,局部图最多2张。
◎录像/动画/多媒体等作品:请烧录影片精简版(3分钟为限),
另附影片完整内容。
2.请以线上报名为主,如有操作上的问题,请电洽本馆承办人
员,或填妥上述所列初审资料表单,报名表电子档、图片及影
像档案以光盘烧录,挂号邮寄至本馆,并请详细注明送审作品
与参考作品,以免混淆。
【初审资料恕不退件,通过审查之作品以网站公告之】
(二)复审:初审后,本馆将以e-mail寄送初审通过通知函,
由申请人送原作参加复审,作品送件过程之包装、
运输与保险费用,由送件人负担;寄送作品,请妥为包装,如有受损情况,
概由送件人自行负责。复审未通过之作品,由本馆统一退件。
六、购藏
(一)本案依政府采购法办理采购,作品经复审通过后,
由评审审查会审定价格,交由本馆完成议价程序后购藏,并制发收藏证明文件。
(二)凡获得购藏者,需将作品著作财产权授权予本馆使用,
且不限区域时间、方式及次数,及不行使著作人格权。
另应保证交付本馆之相关著作,不致侵害第三人权益,
如有侵害第三人权益者,应负责处理,如因此致本馆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三)凡获得购藏者,同意其作品得作公开展示、
推广教育、文化创意衍生品开发等运用。
活动网址
http://www.ntmofa.gov.tw/chinese/news01_1.aspx?NID=2366&n=10089&LB=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