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长好,关于追补扣表的填写有一个问题想请问学长们:
我连上有位98-3T志愿役士兵(社青)于98.11.27生效晋支,由73->7301
我要帮他追补11月份73->7301的4天薪差,
此外,自98.11月起,志愿役不论官、士、兵均需自己负担主副食费(原本兵不用)
这样的话,要扣4天的主副食费
那么,我应该:
1.在追补扣表上写“追扣4天主副食费$XXX”?
2.在追捕扣表上写“仅扣差额$XXX”?
3.在大领据上写“仅扣差额$XXX”?
另外想请问,饷册第一、四联是否皆需盖所有人的私章?
第一次自己办饷,实在有点慌乱…烦请各位学长解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