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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ragana (qwerty)
2025-02-14 09:19:50https://udn.com/news/story/7321/8531610
台湾银行前总经理许志文2023年2月被检举指示女秘书收集单据不实核销业务费,许获缓
起诉确定,女秘书陈心如却被诉;陈女不认罪,辩听命行事,台北地院审理,依诈欺取财
罪判陈女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罚金9万元。可上诉。
许志文任内被检举不实核销的业务费是10万多元,事情爆开后闪辞;检方调查,许用诈来
的钱支付司机的罚单、开会时的交通及住宿等开销,但认罪获缓起诉,许后来支付国库20
万元缓起诉处分金。
检方指控,陈心如的配偶郑世扬2021年5月7日在台北市“慕舍”酒店Molino de Urdaniz
餐厅与朋友聚餐消费,陈女委由郑结帐时请餐厅在发票上登打台湾银行统编,“慕舍”酒
店服务人员于是开立金额1万1880元的发票,由郑交付予陈心如。
许志文后来指示陈心如在发票上盖印“业务宣导费,为推介业务,招待业务相关人士,款
已垫付”戳记,经许签名,向台银申请业务宣导费,诈得1万1880元。
法院开庭,陈心如辩称有权支配业务宣导费的人是许志文,她只是协助主管处理事务,还
称没有诈欺故意,但法官认为她的辩解无理由。
判决书指出,陈心如与许志文共同在发票上以戳记不实登载,向台银申请业务宣导费,使
台银总务处核拨不该核拨的业务宣导费,考量陈女诈得金额不多,许又已将犯罪所得缴回
,依法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