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题] 金融机构洗钱防制法请益

楼主: greenplant77 (john)   2020-09-04 15:53:32
不好意思,想请教各位有考过洗钱
防制证照的先进。因为本人正在研
读金融机构防制洗钱法,看到金融
机构防制洗钱办法
第10条第一项第二个款
客户或其实质受益人若为现任国内政府或国际组织之重要政治性职务人士,应于与该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审视其风险,嗣后并应每年重新审视。对于经金融机构认定属高风险业务关系者,应对该客户采取第六条第一项第一款各目之强化确认客户身分措施。
第10条第二项
第三条第七款第三目第一小目至第三小目及第八小目所列对象,其实质受
益人或高阶管理人员为重要政治性职务人士时,不适用前项规定。
所以请教各位前辈,法条为何如此相
反呢?
谢谢回复。
作者: hoshikuzu   2020-09-04 17:14:00
你要不要再去看一下法条内容?我看的跟你的不一样啊?
作者: fetters (Bambi)   2020-09-04 21:05:00
https://law.fsc.gov.tw/Law/LawContent.aspx?id=GL002155 第二条跟你说的不一样吧?请看第三条七款三目,因为机构性质不同的关系。
楼主: greenplant77 (john)   2020-09-04 22:13:00
我卡住的点其实是为什么同样都是政治性职务人士,为什么有人可以豁免?
作者: hoshikuzu   2020-09-04 22:30:00
建议您看一下立法理由
作者: zz754227 (杂哥)   2020-09-05 02:38:00
应该是这些机构都是政府机关没有认定为高风险客户每年审查的必要,这样才符合FATF的RBA精神
楼主: greenplant77 (john)   2020-09-05 15:01:00
非常感谢网友们帮忙热心解惑,终于厘清卡住点。
作者: hamadak (VK)   2020-09-05 15:05:00
金研寺的垃圾证照不用浪费钱考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