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想请问各位前辈,
我现在任职国泰分行一般收付的柜台1年4个多月,
因为有其他规划所以只想做到2月底,
依照劳基法规定应该前20天预告,
意思是前20天要送出离职申请书吗?
天数是指工作天不含六日吗?还是有含六日呢?
是要先跟作业主管告知,还是直接向人资提出离职申请呢?
大致上的流程大概是怎么样><
想自己先清楚流程不想要走还要一直烦主管~~~
那春节福利金和生日福利金是说发放日当时在职的话就会领到,实际上是这样吗?
已经送出申请书了会影响到吗?
有国泰离职的前辈们如果有其他要注意的细节可以站内信给我吗~~~
谢谢大家!
回大家:
年节奖金应该会在提出前就领到,不过生日礼金是2/15发放,到那时后才提就超过20天><如果我提出我要做到28号,这样的话15号还在职也领不到吗><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