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整标题:
强化风险辨识能力 大型银行需导入风险内部稽核制度
2.连结:
https://news.cnyes.com/news/id/4112308
3.内文:
根据金管会最新规定,为强化金融业风险辨识及评估能力,提升其自我监督管理效能,金
管会将采两阶段方式,要求大型本国银行采行“风险导向内部稽核制度”,其中,凡资产
规模达新台币 2 兆元以上的本国银行,最迟应于 2020 年 8 月底提出申请。
金管会表示,因应复杂多变的金融环境,国际上,有很多金融机构多已采行“风险导向内
部稽核制度”。所谓“风险导向内部稽核制度”,就是由金融机构依其风险评估结果,自
行订定内部稽核查核频率,聚焦于重要风险并加强查核深度,以利内部稽核资源做更有效
配置。
金管会表示,截至 2017 年底,我国主动申请且经核准采行“风险导向内部稽核制度”,
计有 6 家本国银行。
为赋予本银行内部稽核工作弹性,并与国际接轨,金管会表示,将规划依银行的资产规模
采循序渐进方式分两阶段推动,以利银行业者有充裕的时间建立风险导向内部稽核评估的
方法与程序,以运用风险评估结果,导入该项制度。
而两阶段的时间表分别为:资产规模达新台币 2 兆元以上的本国银行,最迟应于 2020年
8 月底前向金管会提出申请,目前符合此标准的有 9 家银行。
资产规模达新台币 1 兆元以上、未达 2 兆元者,则最迟应于 2022 年 8 月底前提出申请
,目前符合此标准者则有 5 家银行。
金管会将于近日发函银行公会转知会员,以利符合条件的本国银行,于期限内提出申请导
入“风险导向内部稽核制度”。
4.心得:
固力熊又帮大家找事情做喽!又有新的表格可以填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