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兆丰事件并为了因应亚太防制洗钱组织要来台评鉴,各个银行对于洗钱防制这块越来越重视。
以我们为例,对于一些平常比较常做现金交易的客户,例如酒店。我们主管一律要我们申报疑似洗钱但调查局查完也没有回复我们客户是否真的在洗钱。可是一旦客户申报疑似洗钱者就会变成高风险客人,这类客人的国内国外汇款都必须和他要整体交易文件,例如发票、提单、装箱单据等。如果客户不提供就把无法放行汇款。
想问问看大家能不能说说自己银行现行做法为何?对于有洗钱疑虑或是高风险客人国内外汇款也都会要求文件吗?还是有银行对于高风险客人不用拿交易文件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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