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进好
最近因为APG要来台湾评鉴,政府要求下开户及各种审核越来越严格
前几天因此婉拒一个客户开户,客户就暴怒了....
想请问大家,如果遇到以下情形:
客户户籍在台中,在新店的公司上班也住在那,
因为朋友家在分行附近,是多年好友会时常往来所以来我们分行(中和)开户
客户表示公司在本行发薪水,但无法提供纸本的在职证明,只有公司寄给她的EMAIL,
EMAIL内容可以看出确实受雇于该公司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各位会以户籍及工作地都不在分行附近婉拒吗?
或是照会该公司,如果确实在本行发薪水(不管有无签薪转合约)就可以接受呢?
如果拒绝的话,因为现在规定不能以地缘性拒绝
请问大家觉得怎么婉拒会比较婉转,客户比较可以接受?
客户很生气的说我歧视她乡下人不让她开户,员工教育训练有问题,要告到金管会
为了安抚客户结果还是让她开了,但觉得十分的沮丧orz
好想告诉她我户籍比你还乡下,我也不想这么囉囉嗦嗦一堆,
什么都不要问直接开多快啊!
主管还暗示说分行没有罚款的预算,如果出事行员要自己出钱
服务台这位置真的好为难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