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xidogkimo (oo)》之铭言:
: 看授信的书看到这个~~
: 想请问关于"帐户管理员"一职的工作定义
: 所称帐户管理员的精神所在,系在提供授信客户专人服务,因此任何一位帐户管理员所管
: 辖的授信帐号,不论征信工作或授信业务,均由该帐户管理员负责完全服务,亦即由该帐
: 户管理员一手包办征信工作与授信业务
: but
: 而法规规定同一授信户案件,征信跟授信应由不同人负责
: 那么帐户管理员为什么可以一手包办征信跟授信
: 他是什么样的一个地位跟脚色呢??
实施帐户管理员(Account Officer,以下简称AO)制度的银行,
期望透过AO向客户建立较为紧密的关系。
由于中小企业需要搏暖的程度比较高,且征授信过程相对容易,
因此许多银行针对中小企业采AO制,
对于大企业的征授信则分别由不同人来做。
不过也有些银行的AO接触的客群,从上市柜的大企业到独资合伙的微型企业都有。
以下是个人推测,有错请指正:
因为AO可以同时做初步对客户的征信与授信,
为了防止弊端,银行给予该单位的授信权限相对较少,
也会有许多案子必须由总行的审查部门审理。
而征授信由不同人做的单位,排除AO/AO助理、
RM/ARM这种征授信人员具有从属关系的型态,
征信人员的独立性越强,单位的授信权限越有可能拉高。
之所以可以让AO一手包办征授信,是因为
1.征授信的难度如果都不是很高,就可以让他一起办理。
2.期望透过AO和客人建立较紧密的关系,
且因为AO是银行了解客人的第一线人员,
征授信报告皆由其撰写可以表达地较为全面。
3.经由降低单位权限以控制发生弊端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