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进银行快九个月,我原本是atm经办但因为有同事要离职,之后要接出纳的位置。但
是原本的出纳五月才要离职,现在出纳还是挂在她身上。
后来因柜台位置不够,我上礼拜直接进去做出纳,我的位置给新人做,原本的出纳就在外
面看哪个新人需要协助就协助他们。
重点来了,现在出纳职务还是挂在他身上,出纳钥匙已经先交接给我了,我的atm经办钥
匙还没交接给新人(出纳跟atm钥匙不能由同一人保管)。
但是因为襄理只是叫我先进去出纳的位置实习,并没有跟我说职务的交接问题,所以我不
知道到底要不要交接。
可是现金库存表的“出纳”依旧盖原本出纳的章,柜员的缴回领受表的“出纳”是盖我的
章,atm库存表经办还是盖我的章,这样不是很奇怪吗?我到底要不要跟主管反应?万一
稽核来,问我这个问题我就要被扣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