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法有关一部分付款之规定,下列敍述何者错误?
答案为4
我对于选项3和4觉得矛盾而困惑,想询问大大们,谢谢!
选项3为:支票也明定得就一部分款项支付
选项4为:目前金融业者对支票受理一部分付款
实务上没有银行想承受一部付款的风险客户跳票对银行是个麻烦所以要嘛观察一阵子存款余额给票,要嘛不给,给这种方便只是砸自己的脚哪天遇到支存客户来卢为什么银行肯拨这张票一部份的钱给对方,就有的吵了
作者:
icarusk (kkKK)
2014-09-04 23:29:00但法律上规定可以 实务上有何理由拒绝?
银行是委托的付款的机构,而不是执票人,当然有权拒绝简单来讲,银行没义务承担发票人可能的跳票风险
有客人用法律来柜台问,10个柜员有11个会说我们的规定没办法处理,再不行作业主管就出来劝退,可以试试看
票据法73:...,"执票人"不得拒绝(没有实务法律不同问题
在台湾,实务都是根据"实行细则"这种东西在做事,不是本法,可以找个唸法律的问问
作者: code9527 2014-09-05 00:12:00
票据法有些跟实务上的不太一样,要真的在做过柜台才知道。
作者: w00207 (Joke) 2014-09-05 08:09:00
看票据137条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