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题] 103年第一银行银行法

楼主: smalltwo1203 (小二)   2014-06-03 09:51:58
曱提供新台币(以下同)1000万元之资金,利用乙之名义担任股东,设立丙有限公司,并由乙担任菫事负责经营。又曱为丁银行之董事,甲如利用丙有限公司向丁银行申请借款800万,以供甲自己使用时,下列敍述何者正确?
1.丁银行得对丙有限公司办理无担保授信
2.丁银行仅得对丙有限公司办理担保授信,且应有十足担保,其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同类授信对象
3.丁银行对丙有限公司办理授信时,应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四分之三以上同意
4.丁银行对丙有限公司办理授信时,应以甲及乙为连带保证人
答案为2
想请问甲虽然出资但是以乙的名义担任股东设立丙公司,且由乙担任董事经营,如何认定甲与丙公司有利害关系?
以及选项4错误的地方在哪?
麻烦大大们解说,谢谢~
作者: code9527   2014-06-03 10:56:00
我这题也有疑问,银行怎么知道是甲提供资金的……
作者: leanapan (小乓乓)   2014-06-03 13:27:00
可以搜寻一下文章,这题我问过喔!只是也没有十分清楚xd
作者: code9527   2014-06-03 20:46:00
银行法33-4条有说到,只是依题意,银行如何知道甲是利用他人名义申请授信的。
作者: leanapan (小乓乓)   2014-06-03 21:28:00
楼上的疑问我也+1
楼主: smalltwo1203 (小二)   2014-06-04 09:27:00
原来不是只有我有疑惑,谢谢L大告知条文我去看了,虽然看了还是有疑惑~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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