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 中正杯春季钝剑分龄击剑邀请赛

楼主: b9111111111b ( 艾尼得皮斯)   2012-02-03 00:57:49
101年中正杯春季钝剑分龄击剑邀请赛竞赛章程
一、宗 旨:促进各击剑社团交流、推广击剑运动,发掘优秀人才。
二、指导单位:台北市立中正国民中学、中华民国击剑协会
三、主办单位:台北市立中正国民中学家长会
四、协办单位:天主教辅仁大学、新北市立溪昆国中、新北市立中正国中
五、比赛日期:101年2月12日(星期日)。
六、比赛地点:台北市立中正国民中学活动中心二楼(台北市中正区爱国东路158号)
七、报名办法及资格:
(一)符合竞赛年龄资格之钝剑爱好者,在校生由各校击剑社团报名,社会人士由社会击
剑社团统一报名。
(二)各组资格:
10岁组(民国91年1月1日后出生)
12岁组(民国89年1月1日后出生)
14岁组(民国87年1月1日后出生)
社会组(不限年龄、具备钝剑国手身分与体育大学钝剑专项者不得参赛)
(三)报名费用:每项500/人,可跨组参赛;费用于比赛当天报到时缴交。
(四)报名日期:即日起至101年2月6日截止,逾时概不受理。
(五)报名方式:一律网络报名 yawawawawa@hotmail.com, 报名完成后,主办单位联络
人将进行确认。
(六)联络人:周青炜教练,电话:0925181586。
八、比赛方式:预赛采分组循环,复、决赛采单淘汰制。
10岁组:循环赛每场5分/竞赛时间2分钟,复、决赛每场10分/3回合每回合2分钟中场
休息1分钟。
12岁组:循环赛每场5分/竞赛时间2分钟,复、决赛每场15分/3回合每回合2分钟中场
休息1分钟。
14岁组:循环赛每场5分/竞赛时间3分钟,复、决赛每场15分/3回合每回合3分钟中场
休息1分钟。
※ 10岁组选手竞赛用剑为(0)号剑
※ 12岁组选手竞赛用剑自行选择
※ 14岁组选手竞赛用剑与成人组相同
※ 10岁组男女不分组、各组参赛人数不足5人将直接跳级参加上一层级赛事
报名情形及分组规划将随时公布于网络(http://tw.myblog.yahoo.com/yawawawawa/),
若跳级后不愿意参赛,请立即与主办单位联络人联系。 
九、奖励:
(一)各组各项比赛前三名颁发奖章及成绩证明。
(二)三、四名并列第三名不加赛,第五至第八名颁发成绩证明。
十、附则:
(一)领队会议于2月12日上午8:00在比赛场地召开。
(二)各选手于2月12日上午8:15办理报到检录,8:30开始比赛。
(三)选手需携带学生证或身分证备查,并自备合格之服装、器材,不合格者依规定处理之

(四)已报名参赛选手若因重大事由无法出赛,请事先以书面通知主办单位,不得无故放弃
比赛。
(五)本章程如有未尽事宜,大会得随时修正补充之。
情报来源 中华民国击剑协会官网 http://www.fencing.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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