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子的 朋友家里爸妈有两个小孩
朋友是男生 有个姊姊当老师
双亲年纪大了 还有使用长照
(所以还有长照特别扣除额)
长辈有租金收入 但金额不高
所以预扣一成的部分可以退税
朋友姊姊申报扶养爸爸后约可以减免15000税金(另外拿到退税两万五)今年开始妈妈也可?
申报扶养了
朋友的收入比较高 其实税率比较高
有提过给一万五给姊姊 但由他申报但姊姊反对
而且金额不大想说就算了
但今年朋友生了双胞胎
一个小孩好像可以拿到七八千块的托婴补助
(他们夫妻都上班)
大概算了一下如果爸妈都给他报扶养有机会可以躲掉排富20趴 这些托婴补助一个小孩一个?
不多10万的样子
朋友跟妈妈讨论过这件事 妈妈的意思是姊姊很爱计较且脾气又差 是不是请朋友自行吸收这
笔费用 怕提了女儿不开心
我有问了一下朋友 为什么姊姊不同意补一万五这个方案 当时姊姊是认为不想拿弟弟的钱
而且弟弟收入高干嘛跟她计较?
(之前提过就翻脸过)
他妈妈好像有提不然除了补税金一万五
爸爸的退税两万五给姊姊外
你拿到的育婴补助拿出至少一半给姊姊来交换
我朋友是拒绝了 我是觉得还要拿育婴津贴出来补是不是过头了?问一下大家意见
(不是要公审谁 所以请针对要不要补育婴津贴讨论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