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抱歉,文很长 ********************
父亲和母亲因债务形式离婚,但实际还是有来往,5个小孩,四个女的,最小是弟弟,
(因为妈妈很想要男孩,才生五个),我排老二
父亲去年3月初确认罹癌,须住院化疗,四妹顾平日白天,我顾平日晚上和假日,扶养费
由我姊、三妹、我一起付,(包括我妹生活费),但是我每个月付最多,付1万以上
11月化疗时我弟已经当兵回来(只当两个礼拜,好像是因为单亲家庭、父亲癌末的关系)
也成年了,就请他帮忙照顾爸爸,我姊也和弟弟说好他去照顾的话就先不用付爸爸扶养费
(我弟有工作,月薪24k)变成我3天、四妹2天、我弟2天+回诊1天
最后一次化疗前,(12月底)弟弟开始不满,我姊也和我说她想叫弟弟帮忙付,她有小孩
,没办法付这么多了(和好后,我姊开始付1/4的钱),我说我在找时间和他说,也跟我
弟说可以多去一天吗?这样就不用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