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5-粉丝专页及社团申请细则 (100512)

楼主: weedyc (猴子)   2010-05-12 01:33:44
有鉴于粉丝专页及社团申请数量日渐增多,疑似有
申请浮滥之趋势,故订定此细则以规范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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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丝专页】
一、名人(含明星、政治人物、知名部落客)
二、品牌、公司行号、机关团体
  (此处之团体乃以法人团体为主,私人性质不在此内)
三、网站、部落格
以上皆以官方成立之页面为主,
非该官方本人或其合适之代理人者,目前暂不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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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
一、品牌、公司行号、机关团体
二、网站、部落格
以上皆以官方成立之页面为主,
非本人成立之非官方页面目前暂不予申请。
三、名人粉丝俱乐部类
四、概念式或主题式
以上判定标准为:
1. 专业度(讨论议题和空间)
2. 成长度(成员人数和天数)
3. 互动度(是否有善加利用该讨论空间)
经板主综合判定未达一定标准者则不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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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上各项限制,
以下两种类型之【粉丝专页】和【社团】也不予申请:
1. 含 18 禁内容。
2. 商业性质过重。
此细则不溯及既往,发布即日起生效,
如有未尽之处,板主得随时补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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