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台北律师公会声援诉江大潮(图)

楼主: lightwish (辉愿)   2016-01-01 14:43:39
网址: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31/321512.html
台北律师公会声援诉江大潮(图)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明慧记者郑语焉台北综合报导)继日前亚洲百万
民众联署举报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以及近日台湾高雄、台中、云林等议会相继通过
声援中国民众告江的决议之际,台北律师公会于十二月的理监事会议上,通过一项国际关
注之重大人权事件的三点声明,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台湾行宪纪念日,在台北律
师公会网站刊登声明:“呼吁中国政府释放法轮功及其他良心犯、允许国际组织入境调查
活摘强摘人体器官犯行”,以及“声援中国民众为争取司法正义,依法控告及举报任何迫
害法轮功行为之义举。”(声明全文请见此网页
http://www.tba.org.tw/news_detail.asp?id=1314)
人权律师呼吁中国司法单位重视这三项声明,不要再迫害法轮功学员,并尽速法办迫害元
凶江泽民及其他参与迫害的中共官员。
http://goo.gl/XWjvXC
台北律师公会人权委员会主委王龙宽资料照。
台北律师公会人权委员会主委王龙宽表示,台北律师公会于二零一三年就曾对中国政府关
押法轮功学员等良心犯,与涉及活摘并贩卖良心犯器官等问题提出声明,但中共在这个问
题的处理上,仍然没有公布器官来源、建立透明制度,所以包括美国国务院、联合国反酷
刑委员会,都认为这些问题仍需要进一步调查。因此台北律师公会秉持维护人权的立场,
认为有必要再次声明,呼吁中国政府尽快改善这个问题。
对于当前已有超过二十万中国人民告江、亚洲已有超过百万人联署举报江泽民罪行等,王
龙宽表示他们支持任何人民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举报,也呼吁中国当局应依法立案调查,回
应人民的诉求。王龙宽强调:“普世对于这样错的事情都应该要予以谴责,(迫害)不管是
谁做的,都应该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中国人民或任何的人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来做这样
的举报,我们当然是支持这样的行动。”
台北律师公会常务理事薛钦峰认为,宗教自由和言论自由是基本人权,任何政府机关都不
能破坏,所以在中共活摘器官的真相仍未厘清之前,希望能有国际组织担任公正的第三者
,进入中国实地调查,也呼吁中共正视侵害人权的问题,追究迫害者的法律责任,并保障
敢勇于出面举报的人民,维护他们的权利。
http://goo.gl/xDuqBg
民进党立委、前台北律师公会理事长尤美女资料照。
二零一三年,台北律师公会就曾通过声明关注此案,呼吁各国政府立法以避免成为中共活
摘器官的帮凶,今年(二零一五年)六月,台湾立法院三读通过《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十二月,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更要求中国政府对活摘器官进行独立调查。台北律师公会
于今通过再次声明,民进党立委、前台北律师公会理事长尤美女表示,当前许多在中国参
与举报、上访的民众仍遭受非常不人道的待遇,甚至协助维权的中国律师自己也遭受迫害
,所以公会鼓励民众勇敢地站出来、鼓励他们出面举报,意义重大,因为唯有人民的共同
努力,才能让中国的人权往前迈进。
尤美女强调,过去在中国谈对人权、对法轮功的迫害是禁忌,是绝对不能够谈的,但现在
却看到中国领导人对此议题有所松动,国际组织应把握这个契机前往中国进行调查,了解
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真相,“因为事实真相没有被呈现出来,就没有所谓的正义。”
对于台北律师公会的声明,台湾法轮功人权律师团发言人朱婉琪认为“这是历史性的创举
”,因为台北律师公会以专业律师团体的高度,来声援中国民众控告、举报江泽民迫害法
轮功的行为,对于成千上万的中国民众是莫大的鼓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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