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的回文我已经看过了,恕删。]
关于您的文章,除了是否事实无法确定、涉及个人家务事之外,
还有一个很大的问题,个别人的行为,并无法代表整个团体甚至代表
大法,您以个别人的行为作为原因对大法做出攻击与论战,是与本板
板旨不符的。
举例来说,就像是来台湾看到某几个不好的人,或者是某个没有
公德心的举动,就说台湾不好或是台湾的制度很差等等的,也许还不
够贴切,大致上是这个意思。
不知道这样说,您有没有懂。不管您是真懂假懂还是故意不懂,
这里是公开板面,即使我想好好跟您沟通让您了解,可能也不能让您
一直这样下去,希望要是您还有疑问,可以私下来信给我,本系列文
第一篇已经提过,如果再继续这样的行为,将删文并水桶。
如有任何疑问请来信,回在板上可能又夹带这些讯息,我已经一
再给机会了,希望您能够理解,不致于被水桶,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