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会计系大四生,我去年九月到今年一月在瑞典交换学生,
我其实在出国前就问过系办,也在这版上po文询问过学分抵免的问题,
但回国后的今天办学分抵免还是遇到困难了QQ
主要问题就是,系办和教务处都说"上课时数"满18小时才能抵免台大的1学分,
36小时抵免2学分,依此类推...
我在瑞典修了行销管理等四门商学院的课,各7.5hp,总共30hp
(1hp=1ETCS,我之前看网络上有人分享修7.5 ETCS抵免了台大3学分)
我上的行销管理与作业管理,上课时数含讨论课(seminar)有超过54小时,可抵3学分;
企业伦理只有40小时授课时数,只能抵2学分;
人力资源管理只有25小时授课时数,只能抵1学分....
其实我很无言,为了能够顺利抵免,我四门课(皆7.5hp)都修台大有同样课名与课纲的课
(皆是台大3学分),却被要求依照"教师授课时数"换算学分.
有在欧洲念过书的就知道, 欧洲的学分数是包含上课、实验课、讨论课、课后写作业、
校外参观等等全部加起来的时数,所以跟台湾依照上课时数决定学分数的方法很不一样。
1 ETCS credit 相当于 25~30 study hour, 7.5 ETCS 至少是180小时的总学习时数
但是台大就是不承认自行学习与课后讨论的时间,只承认"上课时间"才算学分.
我在瑞典每门课的上课时间都是台湾相同课程的一半不到,但是课后小组讨论.报告与读书.
准备考试的时间绝对不会比台湾少....学分数却要被少算让我很无奈.
其实我不差这被少算的3学分当然也可以毕业,
只是想提醒日后有抵免学分需求的学弟妹们要挑授课时数较多的课程来修,
才能抵免到2或3学分.
另外我想问有办过学分抵免的学长姊,是否都有被要求"授课时数换算成学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