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 下面没人贴答案
答案c毫无疑问 (根据宪判111年第6号)
但是b和D 也不对
b 根据467号 地方制度层级并没有消失 (
(d)释字第38号 只有宪法和法律范围内 才可以限制 并没有包括法律授权
宪法及现行法关于地方自治团体权限之规定,下列叙述何者错误?
(A) 宪法上之各级地域团体,享有就自治事项制定规章并执行之权限,且具有自主组织权
者,为具有地 方自治团体性质之公法人
(B) 依据宪法增修条文第 9 条,台湾省自 87 年 12 月 21 日起已不具地方制度层级之
地位,不具备自主 组织权,故亦失去公法人资格
(C) 遇有中央或地方权限争议时,无论宪法是否已有明文规定,应一律先依宪法第 111
条之规定,探究 其事务之性质决定之
(D) 县议会行使县立法之职权时,于宪法及法律授权之范围内,得限制人民之自由权
[请益] 应考资格、各种国考疑难杂症等,以有正确作法、答案者为主
(不包括书里的疑问)。若问题如人生规划、读书计画等,无一
定作法、答案者,请用闲聊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