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吸胸部、头埋双腿!法官蔡明宏猥亵女法官、职员被判2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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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地院法官蔡明宏(已停职)被控强制猥亵,北院今判2年2月。(资料照)
2024/08/21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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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文川/台北报导〕
士林地院男法官蔡明宏(已停职),被控前年在车内强制猥亵院内一名女法官,以及17年
前猥亵一名女职员,士林地检署依强制猥亵罪起诉后,移转由台北地院审理,北院今宣判
,依一件公务员假藉职务机会强制猥亵罪判1年6月,另一件强制猥亵罪判1年,二罪合并
应执行2年2月徒刑,可上诉。
全案起诉后,士林地院已将蔡明宏停职,蔡今年3月初声请移转管辖获准,移由台北地院
审理。
监察院也于3月12日全票通过弹劾蔡,移送职务法庭惩戒。
去年6月一名署名“妳不孤单”的士院法官在法官论坛发文指出,2022年11月15日中午,
蔡明宏假借关心工作,开车载刚分发不久的年轻女法官至阳明山用餐,并刻意选择不同的
路线下山,女法官发现路径有异,拿出手机欲查地图,蔡却用手将她手机压回提袋内,将
车驶进中湖战备道的无尾巷内借故停车,对女法官进行“不只一轮的恶心骚扰行为”。
士检介入调查,除了猥亵女法官案,还查出蔡明宏早在2007年担任士院行政庭长时,也涉
犯另一件强制猥亵案,利用行政庭长权势,以感谢辛劳为借口,邀约法院一名女职员共进
晚餐,开车载她吃土鸡后,又托词称要去阳明山勘查士院活动路线,改道上山。
蔡途中于人迹罕至的避车弯停车,借口“头晕就该休息”按摩女职员肩膀及脖子,顺势从
后环抱住她,隔衣抚胸并强吻,再伸手进她毛衣内将胸罩上推,吸吮左乳。
被害人气愤地问:“你不怕丢了行政庭长的位置?”
蔡回:“早就不想做了”
接着蔡更将头脸埋入她双腿间,并喃喃自语“再5分钟就好”,强行猥亵得逞。
北院审理期间,蔡明宏不认罪,数度在庭外对媒体喊冤,质疑女职员控词前后不一致,例
如喝咖啡、性骚的前后时序相反,他还诅咒被害人“前后说法不一、诬赖陷害别人的人,
会被上天惩罚”。
监察院访谈士院调查时,查出除了本案的2件,蔡还涉犯3件性骚、猥亵女子案,2004年在
车上性骚扰A女、2009年在MTV包厢性骚扰C女、2010年在办公室多次性骚扰D女,3案正由
士林地检署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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