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113年公务人员司法特考等4项考试公告

楼主: palajuice (芭乐好好吃)   2024-04-18 17: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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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官好多哦~监所管理员也不好~大家一起努力~
考选部 公告
发文日期:中华民国113年4月18日
发文字号:选特二字第1131500249号
主旨:举办113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司法人员、法务部调查局调查人员、海岸巡防人员考
试及113年未具拟任职务任用资格者取得法官遴选资格考试。
依据:公务人员考试法第18条第1项。
公告事项: 
一、考试等别、类科组别及暂定需用名额:
(一)司法人员考试:
1、考试等别、类科组别及暂定需用名额详如附表1。
2、为因应法务部矫正机关业务之需要,考量男女性收容人管理上之差异,须就勤务妥为
调配之必要性,其中三等考试监狱官、四等考试监所管理员等2类科分定男女需用名额。
(二)调查人员考试:考试等别、组别及暂定需用名额详如附表2。
(三)海岸巡防人员考试:考试等别、科组别及暂定需用名额详如附表3。
(四)未具拟任职务任用资格者取得法官遴选资格考试:考试院级详如附表4。
(五)司法人员、法务部调查局调查人员、海岸巡防人员考试之暂定需用名额得视考试成绩
及用人需要,择优增减录取。用人机关如需临时增列需用名额,于典试委员会决定录取标
准前,经考试院核定后,得增列需用名额。
二、考试日期:
(一)司法人员考试:
1、三等考试:113年8月10日(星期六)至12日(星期一)。
2、四等考试:113年8月10日(星期六)至11日(星期日)。
3、五等考试:113年8月10日(星期六)。
4、三等考试监狱官类科、四等考试法警、监所管理员类科第二试体能测验预定于113年
11月23日(星期六)至24日(星期日)举行,实际日期须视典试委员会决议而定。
5、三等考试第二试口试(监狱官类科第三试口试)预定于113年12月28日(星期六)举
行,实际日期须视典试委员会决议而定。
(二)调查人员考试:
1、三等考试:113年8月10日(星期六)至11日(星期日)。
2、第二试体能测验预定于113年11月23日(星期六)至24日(星期日)举行;第三试口试预
定于113年12月29日(星期日)举行,实际日期须视典试委员会决议而定。
(三)海岸巡防人员考试:
1、三等考试:113年8月10日(星期六)至12日(星期一)。
2、四等考试:113年8月10日(星期六)至11日(星期日)。
3、第二试体能测验预定于113年11月23日(星期六)至24日(星期日)举行;第三试口试预
定于113年12月29日(星期日)举行,实际日期须视典试委员会决议而定。
(四)未具拟任职务任用资格者取得法官遴选资格考试:113年8月10日(星期六)至11日(
星期日)。
三、考试地点:
(一)第一试:本4项考试除未具拟任职务任用资格者取得法官遴选资格考试集中于台北考
区应试外,余分设台北、台中、台南、高雄、花莲及台东6考区。
(二)第二试体能测验及第二、三试口试:设台北考区。
四、报名有关规定事项:
(一)报名日期:自113年4月30日(星期二)起至5月9日(星期四)下午5时止。
(二)报名收件截止日期:应缴验报名相关表件者,须于113年5月10日(星期五)前(含当
日,邮戳为凭),以挂号邮寄报名表件始完成报名程序,逾期或未寄达者,则考试报名视
为无效,不得补件。
(三)报名邮寄地点:116203台北市文山区试院路1之1号考选部特种考试司第二科。
(四)报名方式:
1、本考试一律采网络报名,应考人请登入“考选部国家考试网络报名资讯系统”(网址
:https://register.moex.gov.tw;https://register.moex2.nat.gov.tw)报名。登录
报名资料前,请先详阅应考须知。
2、未具拟任职务任用资格者取得法官遴选资格考试:采“网络报名并缴验报名相关表件
”(纸本寄件)方式办理,应考人进入前项系统登录报名资料并完成缴费后,务必下载列
印报名书表,连同应考资格证明文件,以挂号邮寄至指定地点,始完成报名程序。
3、司法人员、调查人员及海岸巡防人员考试:
(1)网络报名登录程序完成后,如经网络报名资讯系统提示“免缴报名相关表件”者,毋
须缴交报名书表、身分证件及应考资格等书面证明文件,但仍应于规定期限内完成缴费,
缴款证明由应考人自行妥善留存。应考人于网络报名资讯系统所填具之基本资料,将透过
户役政机关之资料进行检核。
(2)网络报名登录程序完成后,如经网络报名资讯系统提示“须缴验报名相关表件”者,
于网络报名资讯系统完成报名资料登录及缴费后,务必下载打印报名书表,连同相关证明
文件(如学历证明、职业证书、工作经验证明、姓名罕见字申请表、国民身分证影本、应
考权益维护措施申请表及报名费减半优待证明等),以挂号邮寄至指定地点,始完成报名
程序。
五、应考资格、应试科目及成绩计算:
(一)本4项考试分别依照“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司法人员考试规则”、“公务人员特种考试
法务部调查局调查人员考试规则”、“公务人员特种考试海岸巡防人员考试规则”、“未
具拟任职务任用资格者取得法官检察官遴选资格考试办法”及“公务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
规则”之规定办理。
(二)依后备军人转任公职考试比叙条例暨其施行细则之规定,应考人具该条例所称后备军
人身分,得以军阶及军职年资,应性质相近之考试:
1、三等考试:曾任中尉以上三年之军阶及军职年资,得应未列举限定院、系、组、所、
学位学程名称之类科,或应与该军阶及军职年资所具军职专长性质相近之技术类别相当类
科。惟考试类科应具有相关之职业证书、工作经验或训练,始得报考者,仍应符合该应考
资格规定。
2、四等考试:曾任中士以上三年之军阶及军职年资,得应未列举限定职业学校或相当院
、系、科、组、所、学位学程名称之类科,或应与该军阶及军职年资所具军职专长性质相
近之技术类别相当类科。惟考试类科应具有相关之职业证书、工作经验或训练,始得报考
者,仍应符合该应考资格规定。
六、113年应届毕业生拟以学历资格报考,于报名期间未及缴交应考资格证明文件者,原
不具应考资格,但经申请同意准予附条件应考者,其毕业(学位)证书影本至迟应于各该
类科组别考试第1天第1节考试前缴验;未能于考试举行前1日具备应考资格、逾期未缴验
或所缴应考资格证明文件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应考。如有入场应试情形,已应考之科目均
不予计分,不另行通知。
七、113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司法人员考试三等考试公证人类科、行政执行官类科、司法
事务官类科法律事务组之“民事诉讼法”科目;公证人类科“强制执行法与国际私法”科
目、行政执行官类科“强制执行法与商事法(包括公司法、票据法、保险法)”之“强制执
行法”部分;及未具拟任职务任用资格者取得法官遴选资格考试之基础选试科目,于考试
时由考选部以单科本方式提供法律条文供应考人使用,惟实际命题范围并不以附发之法律
条文为限。各应试法律科目所附发之法律条文以考试举行2个月前经公布生效者为准。
八、体格检查时间及标准:
(一)司法人员、调查人员及海岸巡防人员考试应考人(司法人员考试三等考试公证人、观
护人、家事调查官、心理测验员、心理辅导员及五等考试录事、庭务员类科,不实施体格
检查),于第一试录取通知送达14日内,应经试务机关指定之医疗机构办理体格检查并缴
送体格检查表(体格检查表于第一试榜示后寄发),体格检查不合格或逾期未缴送体格检
查表者,不得应第二试或不予分配训练。
(二)前项体格检查标准,除依“公务人员考试体格检查办法”规定办理外,并分别依照“
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司法人员考试规则”、“公务人员特种考试法务部调查局调查人员考试
规则”及“公务人员特种考试海岸巡防人员考试规则”之规定办理。
九、司法人员、调查人员及海岸巡防人员考试依其考试规则规定采笔试、体能测验、口试
等分试方式举行之各考试类科组,其体能测验及口试均分别依照“体能测验规则”、“口
试规则”及各该项考试规则之规定办理。未具拟任职务任用资格者取得法官遴选资格考试
依其考试办法规定并采笔试、审查著作发明、审查知能有关学历经历证明及口试四种方式
,除笔试外,其余各种考试方式分别依照“著作发明审查规则”、“学历经历证明审查规
则”及“口试规则”之规定办理。
十、为保障身心障碍者应国家考试权益,相关维护措施均依“身心障碍者应国家考试权益
维护办法”办理。
十一、本4项考试应考人,具有身心障碍、原住民族、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特殊境遇
家庭或后备军人身分者,其报名费用依规定数额予以减半收取,其余均不予优待。
十二、本4项考试各类科组之应考资格、应试科目、试题题型、成绩计算、及格方式与其
他有关事项,均详载于各该考试应考须知。
来源:
考选部网站
https://reurl.cc/2YgkNm
113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司法人员考试各等别类科组暂定需用名额表
https://reurl.cc/NQ6mD5
113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法务部调查局调查人员考试三等考试各组别暂定需用名额表
https://reurl.cc/dn5jvq
113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海岸巡防人员考试三等、四等考试各科组别暂定需用名额表
https://reurl.cc/ez84ZR
113年未具拟任职务任用资格者取得法官遴选资格考试院级表
https://reurl.cc/r98j4E
作者: EXDes (新手半熟)   2024-04-18 19:40:00
执行处要增人了? w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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