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试合一 “法律专业人员资格及任用条例草案”送立院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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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史上最重大的司法人员考试变革,将司法官特考、律师高考及法制人员考试合而为一
,打破资格考与任用考的藩篱,只要通过两试资格考试、一年实务学习,即可获得律师证
书,如想转任法官、检察官或法制人员者,再自行向司法院、法务部与用人机关报名甄选
。考选部今天表示,“法律专业人员资格及任用条例草案”获考试院、行政院及司法院达
成共识,已函送立法院审议中。
考选部说明,为落实2017年司法改革国是会议,关于法律专业资格之取得采取多合一考试
,使法律专业人员来源一元化,以提升法律专业知能之建议,考选部研拟“法律专业人员
资格及任用条例草案”,规范法律专业人员涵盖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制职系公务人员
及其他法律专业人员,以两试资格考试、一年实务学习、甄选(试)及任用等阶段考选及
培训优秀法律人才,并依志趣适才适所担任各法律事务角色职位,以深化民主法治、增进
司法效能、提升公务人员依法行政之专业职能、保障人民权益。
考选部表示,该草案历经考试院、行政院、司法院等三院多年的合力研商,并与法学界、
实务界的多次协调,终能形成共识,经考选部函请考试院会审议完成及三院会衔后,函送
立法院审议中,在研议过程中,外界对于法律专业人员资格考试的应考资格、录取标准、
考试与培训内容,应以适当方式包含或延续大学法学教育,以及用人机关进行甄选(试)
方式等制度和细节热烈讨论。
考选部说明,值此法律专业人员考选制度重大变革之际,考选部特别邀请国立中正大学法
学院兼任教授暨众博法律事务所主持律师许兆庆规划国家菁英季刊第16卷第2期“法学教
育与法律专业人才养成”专题,邀请柯格钟、叶启洲、林恩玮、高玉泉、林志洁、昌晏妤
、罗于盛等专家学者发表文章,均肯定“法律专业人员资格及任用条例草案”新制规划改
革,并分别介绍德国、法国、美国之法学教育制度,供我国参考借镜。
学者提醒,需思索如何提高法学教育与国家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取得之间的连结关系,法
学专业衔接教育需配合投入人力与资源,法律系及教师应在教学上就实务、理论及科际整
合的课程间谋取平衡,且应利用新兴科技如人工智能等辅助教学,增加教学内容及更弹性
多元的“考前实习制度”,使学生能认识未来真正的职场,以避免不了解自身即投入国家
考试而空转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