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之子为乙,乙与丙相恋,乙征得其父甲之同意后向丙求婚。丙向其女丁询问,给你找
1 个新爸 爸好不好,丁说好,于是丙答应与乙结婚。乙丙结婚 10 年后,在给丁举行的
成年派对上,甲丁 第 1 次见面,竟坠入爱河。甲丁得否结婚?
(A) 不得,因为紊乱伦常
(B) 可以,因为甲丁间没有亲属之关系
(C) 不得,因有优生学之考量
(D) 可以,因为旁系姻亲辈分不相同者,不违反民法规定
答案(B)
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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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子)
作者: yiru0519 2023-06-15 15:56:00
我也选A 也知道他们没违反983 但就是觉得怪怪的
作者: geniusnew (小小新手) 2023-06-15 20:03:00
我也选A,考试时想成直系姻亲QQ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23-06-15 20:04:00血亲之配偶之血亲
作者: geniusnew (小小新手) 2023-06-15 20:05:00
甲收养丁,应该只要乙同意即可,考古题好多都是,血亲之配偶之血亲=没有关系写错了是母亲丙同意
作者:
fantiida (黑框控肉范(” ̄▽ ̄)/?5)
2023-06-16 08:08:00血亲之配偶之血亲本来就没有亲属关系
甲和丁,都是血配血,不是姻亲,没收养不是拟制血亲,可以结;这题就是亲家不是法律上亲属的变形题
先看民969 再看983,乙没有收养过丁的话当然没问题,在969上甲丁连姻亲都算不上,血配血当然可以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