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增列112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身心障碍人员考试需用名额。
依据:公务人员考试法第3条第1项及公务人员考试增列需用名额处理要点第1点。
公告事项:
一、为应用人机关业务需要,112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身心障碍人员考试增列需用名额59
名。
二、本考试各等别、类科暂定需用名额(含增列)详如统计表。
112年身障特考增列需用名额统计表:https://reurl.cc/LNaOx7
资料来源:
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PropertyDetail.aspx?m=6212&c=11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