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业] 解析111年宪判字第11号在行政法会怎么考!

楼主: Rady (rady)   2022-08-10 23:15:34
大家好 我是理律师
★千万不要认为111年宪判字11号判决之后,大学对于任何不利处分都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这样观念是错误的!!!
大家最关心的宪法判决又来了!这次的111年宪判字11号“公立大学就不续聘教师之再申
诉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案”非常特殊。
因它不仅攸关宪法大学自治,更是彻底改变了“公立大学与教师间聘任关系”这个行政法
常考的重点。所以这号宪法判决绝对是未来一到两年的行政法重要考点!!!
这点就值得我熬夜做影片跟大家分享!s
这支影片会帮你厘清相关重要观念,让你清楚111年宪判字11号行政法会怎么考!
影片包含了:
一、 背景知识 - 教师法之救济流程
二、 111年宪判字第11号之背景事实
三、 111年宪判字第11号之重点
四、 理解111年宪判字第11号一定要知道的重要概念
五、 变更公立大学解聘、停聘及不予续聘措施之定性
六、 影响 – 关于公立大学所为之解聘、停聘及不予续聘措施,大学/教师如何救济?
七、 行政法考试会怎么考! 旧题新解!!
★ Youtube影片连结: https://youtu.be/GiaACUqiwho
祝大家考试顺利!
作者: m36580 (QiuBo)   2022-08-11 00:35:00
判决只有提到聘任关系为契约关系,并没有说明是行政契约还是私法契约吧?这部分应该还是按照原本的实务见解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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