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53029
这篇新闻提到
警察摸后座情侣口袋
发现有疑似刀械物品
所以搜索口袋
结果真的发现刀械跟毒品
这样应该算是有相当理由认为有得为证据之物
而且搜索也只是摸口袋
也不是搜索包包之类有合理隐私期待的地方
为啥法官会认为是违法搜索啊
有人懂吗
作者:
ghoul125 (午夜小肚肚)
2021-11-09 14:27:00附带搜索的前提是要有合法逮捕/拘提/羁押
作者:
HunsKing (SmallSausage)
2021-11-09 14:31:00后座情侣非执行羁押拘提逮捕的对象啊
作者:
leokuang (kuang)
2021-11-09 14:39:00158-4无法适用?
作者:
nonm123 (no one)
2021-11-09 14:46:00“拍”就是搜索了呀 所以没有符合前提要件就是违法搜索吧
作者:
muaci (无)
2021-11-09 14:49:00临检好像不能拍打的样子吧
作者:
vancepeng (urmomisbetter)
2021-11-09 15:07:00首先 警察没有取得搜索令 属于无令状搜索警察没有在执行逮捕、拘提,而且行为主体也非检察官,更没有同意搜索的情形怎么看都是违反搜索*违法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1-11-09 15:15:00一般电影叫人大字靠墙拍拍拍那就是搜索了啊,不然你至少有刀柄露出来再用一目了然直接发动
作者:
dark0224 (名为黑 器为黑)
2021-11-09 16:01:00无拘票 非现行犯通缉犯 无检察官 不符合88-1 拘捕不合法因此无附带搜索适用 又不符紧急搜索、同意搜索要件再讨论非附随于搜索扣押 不符一目了然原则 搜索扣押违法
作者:
Kamehame (LumineRalne)
2021-11-09 16:18:00附带搜索耶前提要是合法的“拘提、逮补”没拘票=不能拘提,没有其他可以迳行拘提的情况、没搜索票=不能搜索,也没有130以下无令状搜索的状况 当然是违法搜索警察临检的目的是“查验身分”你要搜索要回归刑事诉讼法不可以今天警察以临检为名行搜索之实 两个是不一样的搜索是相对法官保留 原则上要法官签发搜索票才可以左做除非有无令状搜索的例外情况 临检是警察职务 只有有合理怀疑就可以做了但台湾警察大部分都搞不清楚临检跟搜索的差别
一般临检可以拍 叫做拍搜 但是绝对不能把手伸进口袋内搜索 可以拍搜完经过民众同意后叫他自己拿口袋的东西出来 除非他有露出肉眼可见的违禁品 不然只要伸进去 依法官实务见解 是不行的此例除了拍搜以外有深入口袋搜查
不过这次法官重点应该不是拍搜 警职法第7条第4款说明:“若有明显事实足认”其携带...(略) 法官经由密录器影像应该是认为无明显事实 是警方经由搜索后才发现明显事实所以是违法搜索我个人认为这个部分跟警职法比较有关系
作者:
nolander (自己国家自己救)
2021-11-09 19:53:00"只是"摸口袋?
作者:
d86506 (李兰德)
2021-11-09 23:01:00没有犯罪嫌疑谁准你拍口袋了?
作者:
carlwei (暱称)
2021-11-10 11:20:00法治又前进一步了呢,但人权保障落实的天平另一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