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031405 (a031405)
2021-09-16 20:38:51该说的前面的板友都说了,其实每本解题书都有缺漏之处,各本比较之下有的a写得有道理有
的b写得有道理,等你渐渐可以发现错误/方向不同/补充就出师了,要超越解题书
解题书就是给拟答,教你怎么辨识争点,给个解题方向,只有适不适合自己的,双周这本题目很多很不错
刚好读书会带到一题提出一点意见,手上是2019那版
台大107法研公法
第一题在考"申请书注记"的性质,书中提到是改编最高行政法院106年度判字第743号,所以
以行政契约说来解题,但本案后来有上诉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判字第124号认为不是行政
契约,那这样要怎么解?
如果不认为是行政契约整个题目会很难写,但如果理由是因为某判决是这样所以以这个角
度切入,那新版应该也要换写法了
不过这题没找到其他解题书的解法(除了保成那本,但应该更奇怪,他以观念通知来解)
第二题考国家赔偿,第一次与第二次权利保护之争
这题其实我看黄律师/程乐/保成法研所解题其实都写得不太一样,但很明显的双周最后一小
题区分时点是否在诉愿前或诉愿后有不同做法,应该怪怪的
这里应该是考撤销诉讼进行中处分消灭转换成确认诉讼/续行确认诉讼的程序
然后程乐还有提到审判权冲突的部分,得否合并提起国赔诉讼等争议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