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业] 户籍法里对“户政事务所”的不同规定

楼主: hgood1234156 (风骑士)   2021-01-27 17:44:39
第六十一条 国民身分证之初领、补领、换领及全面换领,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 初领、补领或全面换领:向户籍地户政事务所申请。
二、 换领:申请户籍登记致国民身分证纪载事项变更者,向各该申请登记之户政事务所
申请;国民身分证有毁损或更换相片之情形者,得向任一户政事务所申请。
前项第一款所定之情形,经中央主管机关公告,并刊登公报者,得
向户籍地以外之户政事务所为之。
第六十六条 户籍誊本之申请,得向任一户政事务所为之。但申请户籍档案原
始资料,应向原户籍登记之户政事务所为之。
第六十三条 初领或全面换领户口名簿,由户长亲自或以书面委托他人向户籍
地户政事务所为之。
补领或换领户口名簿,由户长亲自或以书面委托他人,向任一户
政事务所为之。
如上,小弟这阵子在读户籍法,发现很多法条都有规定要去“户政事务所”办理,例如:
有的可以去“户籍地以外之户政事务所”、有的“只能在户籍地户政事务所”。小弟的疑
问是:这样子不同的规定根据的是什么?还是只是单纯就法条上这样规定而已?
希望了解的各位帮小弟解答一下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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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ieigo (清)   2021-01-27 19:32:00
以实物运作来说,都只是种便民的规定!人会到处跑,但户籍只会有一个。这几条只需设想你自己户籍在A地,但实际居住在B,但要办理上述事项就很好理解
作者: jinnij03879 (IMBA)   2021-01-27 20:10:00
很多异地办理在内政部后来的函释,没有修正户籍法像是66条,原始文件在105年函释除印鉴门牌都可以代发
作者: mainjoey (时间过真快.....变老人了)   2021-01-27 20:28:00
全部都用26条第一项概括解释了吧在过去很多档存资料都只有户籍地有啊 譬如印鉴 现在还是很多县市还是只能在户籍地办 所以才会规定要在户籍地吧现在很多资料做电脑连线了 当然也就不用回户籍地了只不过部分的业务还是会要求在户籍地 除了资料在户籍地之外 可能也是要区分权限 毕竟有些比较困难的更正业务如果集中在大所办理 很多所也受不了 所以才没开放吧不过印象中户籍法里面的几乎都开放了 只是法条没修而已
作者: IUOIUOIUO (↙~☆煞气a唉呜3★~↗)   2021-01-28 10:21:00
迁入不太可能改
作者: voo0263 (voo0263)   2021-01-28 12:43:00
目前迁入案 印鉴案 更正案 取得原住民身分等等 要绑户籍地,其他大部分都可以异地办理 因为政府的便民措施
作者: lovingpooh (只要信 不要怕)   2021-01-28 12:48:00
你先用关键字做表格,就会比较容易区分了。“基本”上就是初设都在原所,变更可以跨所,如果要调还没开放线上调阅的资料,就也是在原所这个要实务接触比较让熟悉,没有接触过只能多看多背了
楼主: hgood1234156 (风骑士)   2021-02-01 22:55:00
谢谢大家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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