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英语能力为移民行政人员执行职务需要之基本工作
语言,为应业务需要,依公务人员考试法第 17 条规定,
将英语能力检定纳入应考资格,并比照公务人员特种考
试国际经济商务人员考试所采认之英语检定测验种类计
8 种,按等别规范应考人应具备之英语能力检定等级,爰
修正第 3 条附表 1,本考试二等考试及三等考试应考资格
增列英语能力检定条件。兹为利应考人准备因应,前揭应
考资格条件自 111 年 1 月 1 日施行。
PS 二等要有B1以上之听说读写证明,三等则要有A2以上之听说读写证明。
情报来源:考选部
草案预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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