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业] 打晕救生员

楼主: asddog (asddog)   2020-12-16 14:28:08
打晕救生员
考题
甲是救生员
乙溺水
丙直播乙溺水
还打晕甲不让甲去救人
最后乙死了
1.
丙是作为还是不作为
还是以作为手段实现不作为
2.丙打晕甲有没有罪
丙打晕甲的行为
是风险升高
所以让乙溺水
所以丙有罪
还是如果让丙有罪
会违反罪疑唯轻原则
如果打晕甲不见得没其他人会去救乙
没有相当因果关系
基于罪疑唯轻原则
所以丙无罪
这两个说法都有人说
也有不同的答案
请问哪一个比较合理
学理观念的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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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ky2327189 (安心豪)   2020-12-16 17:22:00
个人拙见:要看救生员只是放假的路人还是在执勤中,如果救生员在执勤中,丙把他打晕让乙没机会获救,应该是作为犯,其行为对乙论故意杀人既遂,对甲论以故意伤害。如果救生员不是在执勤上班,不救他也没罪,没有保证人地位,行为只论对甲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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