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4Tank (M4Tank)
2020-11-29 22:12:24关于切结书性质有三说
准负担 处分外负担 行政契约
念完后忽然联想到羁束行政跟裁量行政
如果以法规是否有规范及羁束/裁量行政切入
有规范
羁束行政=应提供切结书
此时切结书比较像是处分的附款 人民无选择空间走准负担或处分外负担
裁量行政=行政契约
不论机关或人民提供切结书 人民都有选择是缔约的自由 与行政契约具有双方的特性类似
无规范=行政契约
同裁量行政
想请益这套思考方式有漏洞吗..?
如果没有的话 在四等书官考试上能否用自己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