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使用借贷物权化问题

楼主: melody0709 (MiA)   2020-09-11 21:32:29
以来胜分科六法的案例为例:
土地所有人与借用人缔结一使用借贷契约,使借用人取得土地之利用权,并得于土地上建筑
房屋。贷与人后将为使用借贷契约标的物之土地移转给他人,土地受让人得否依民法767规
定请求借用人拆屋还地?
https://i.imgur.com/PK7rXwn.jpg
https://i.imgur.com/4PTk52j.jpg
按照分科六法底下的资讯,大致可以分成三种解法:
1.类推425-1
2.类推426-1
3.视个案有无违反诚信原则
我的疑问是,在这个案例底下,为什么完全没有讨论到“使用借贷得否类推适用425条”这
个大争点呢?(贷与人移转土地所有权,土地借用人得否对土地受让人主张依民法425使用借
贷契约继续存
在)
所以在这种案例下,我觉得似乎要列四个方向去写:
1.得否类推425
2.得否类推425-1
3.得否类推426-1
4.视个案有无违法诚信原则
不知道我有没有理解错的地方?
作者: valentines (初衷)   2020-09-11 21:59:00
实务见解(59年度台上字第2490号原判例)认为使用借贷认为不得比照民法第425条比附援引适用在原判例的实务见解操作,及学者也都认同的情况下,就没有讨论的价值跟必要(尤其是对于考国考而言)。纵然是在法院组织法修法之后,效力等同最高法院判决也还是具高度参考价值,讨论其他争点还比较具有实益,以上个人见解
作者: james0326123 (土城阿信)   2020-09-11 22:16:00
简单来说引用法条讨论只要讨论跟事实相近的就好,你当然可以讨论只是考卷写不完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20-09-11 23:01:00
时间够就写,但如果不是出题者要的也不会加分
作者: ryanchang03 (Ryan)   2020-09-11 23:13:00
我觉得光看这个案例,直觉就是一个典型的使用借贷类推425的问题
作者: final9711 (法洛)   2020-09-11 23:37:00
不是 你拍这条就425-1底下当然是讨论425-1的争点你要讨论425的争点不会去425条底下看喔 明明就写了一堆总归一句还是看题目怎么出单纯这个案例应该是要写一下
作者: DamnHungry (DamnHungry)   2020-09-12 00:59:00
因为使用借贷为无偿契约,是两人基于信赖或特别关系(如员工宿舍)而成立的要物契约,后面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人与借贷人并无此关系,所以并不当然计继受其使用借贷关系,类似的可参考最高法院95年第16次民庭会议。
作者: pon7711 (Lens)   2020-09-12 03:09:00
借地建屋可能类推425或426-1 并援引425-1立法理由
作者: dreamsletter (drmaticking)   2020-09-12 04:07:00
没有讨论的是一回事 但本题设例确实是跟425无关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20-09-12 04:21:00
425-1,426-1不是地上权吧,应该是法定债之移转用767来问,是要考是否有债权效力之占有本权
作者: ryanchang03 (Ryan)   2020-09-12 15:28:00
我觉得还是有关425土地所有人跟借用人之间有使用借贷契约,然后土地所有权人移转土地所有权给第三人,则借用人可否类推425对第三人主张使用借贷契约继续存在
作者: Dodoroiscute (再想想)   2020-09-12 17:12:00
我有回文~~
作者: wowisgood (寻)   2020-09-13 11:10:00
你仔细看 其实主张诚信原则就是否定物权化只是讲得比较委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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