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oris820220 (废柴上的风霖菇)》之铭言:
: 间接故意与有认识过失的判别
: 间接故意亦即行为人认识结果之危险性
: 但其发生不违背其本意
: 即有容任之心态
: 有认识过失为行为人对于构成犯罪之事实
: 虽预见其发生却确信其不发生
: 书上案例写:油罐车司机甲竟于加油站补充油品时
: 一边操作油罐车泄油
: 一边抽烟
: 事后导致爆炸
: 甲为间接故意亦或有认识过失?
: 答:甲为专业司机
: 竟放任自己于作业中未熄火加油无视公共安全的心态以间接故意论
: 小弟却认为此题甲以有认识过失较合理
: 其心态应为确信爆炸意外不会发生
: 毕竟没有人会希望自己在加油的时候爆炸而且爆炸也没关系吧(容任心态).....
: 请问各位大大关于此题的看法为何?
: 可否供小弟参考
: 谢谢囉
看到有板友回复
最近刚学刑法
以下为学习浅见
从 构成要件T的主观-故意 讨论
知
欲
知:甲 明知ㄧ边加油 ㄧ边抽菸
可能导致爆炸
且 抽菸和加油 致爆炸 有因果、归责
欲:甲 明知以上却放任可能发生
并没有违反他的本意
T 主观构成要件该当,故意成立
所以是 间接故意
若主观构成要件-故意 不该当 ->讨论 过失
以上 小小浅见。
以上 错误!!!
7/6补:
订正:
欲: 没有故意的意思,故故意不该当
讨论 过失
预见其发生而确信其不发生 过度自信
—> 有认识过失
(知V :知道可能发生的法益侵害)
(欲X:没故意动机,仅过度自信其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