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厂商给公务员回扣以获取订单
那应该是用哪一条法规?
然后应该要算是违背职务? 还是不违背职务?
这2条说的不都是一样的事吗??
刑法 第 122 条
公务员或仲裁人对于违背职务之行为,要求、期约或收受贿赂或其他不正
利益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二百万元以下罚金。
因而为违背职务之行为者,处无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并科四百
万元以下罚金。
对于公务员或仲裁人关于违背职务之行为,行求、期约或交付贿赂或其他
不正利益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三十万元以下罚金。但自首者
减轻或免除其刑。在侦查或审判中自白者,得减轻其刑。
贪污治罪条例 第 11 条
对于第二条人员,关于违背职务之行为,行求、期约或交付贿赂或其他不
正利益者,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三百万元以下罚
金。
对于第二条人员,关于不违背职务之行为,行求、期约或交付贿赂或其他
不正利益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五十万元以下
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