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奸罪是否违宪?大法官即将给说法
司法院大法官为审理会台字第12664号台湾苗栗地方法院苗栗简易庭快股法官等声请解释案,定于中华民国109年3月31日上午9时于司法院宪法法庭(司法大厦4楼)进行言词辩论
一、争点题纲:
(一)刑法第239条部分
1、刑法第239条之立法目的为何?其系为保障何种法益或基本权利而设?又因此限制或侵害人民何种基本权利?其审查基准为何?
2、刑法第239条处罚婚外性行为之手段,是否有助于所揭目的之达成?手段与目的间是否存有一定关联性?
3、本院释字第554号解释有无变更解释之必要?
(二)刑事诉讼法第239条但书部分
1、刑事诉讼法第239条但书之立法目的为何?其系为保障何种法益或基本权利而设?又因此限制或侵害人民何种基本权利?其审查基准为何?
2、刑事诉讼法第239条但书之手段,是否有助于所揭目的之达成?手段与目的间是否存有一定关联性?
来源:https://askforlaw.wordpress.com/2020/02/21/通奸罪是否违宪?大法官即将给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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