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大法庭首件裁定:诈骗集团车手可强制工

楼主: Reewalker (报告馒头班长不够)   2020-02-13 18:33:02
大法庭首件裁定:诈骗集团车手可强制工作
〔记者张文川/台北报导〕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去年7月成立以来,今天做出首件裁定,
认为参加集团犯罪组织,又参与集团“车手”的诈欺犯行,同时触犯组织犯罪防制条例“
参与犯罪组织罪”与刑法“加重诈欺取财罪”,法院依想像竞合犯以加重诈欺罪论罪科刑
时,在“有预防矫治其社会危险的必要、且符合比例原则”的范围内,由法院一并宣告刑
前强制工作;亦即采折衷的合宪解释,限缩强制工作的目的性,既符合法理,又适应社会
需要,且方便实务运作。
全案争执在于,有人加入帮派从事暴力犯罪,须依违反组织犯罪条例处以刑前强制工作的
保安处分,然而,若另一人加入帮派,并利用组织从事诈欺,同一犯行触犯刑度较重的加
重诈欺罪,与较轻的组织犯罪条例,依刑法55条“从一重处断”依加重诈欺论罪时,是否
亦应适用轻罪的组织犯罪,一并宣告强制工作,法院实务判决上出现歧异,法律见解并不
一致。
最高检察署声请提案至大法庭统一见解获准,首件刑事大法庭案件由法官林静芬承审主笔
,最高检察署由检察官吴巡龙、蔡瑞宗莅庭,大法庭上月16日开庭辩论,邀请台大法律系
教授林钰雄、副教授薛智仁、政大法律系教授杨云骅、许恒达,提供法律鉴定意见。
最高院刑事大法庭指出,此件的法律争议在于有2种不同见解,一是立于刑法55条“想像
竞合犯”封锁作用意旨的“肯定说”,认为可以直接依组织犯罪防制条例宣告强制工作;
另一是“否定说”,认为依刑法第1条“罪刑法定原则”规定,不能依组织犯罪条例宣告
强制工作,因为罪刑较轻的参与犯罪组织罪,已被刑法加重诈欺取财罪所吸收。
大法庭今天做出裁定,采“修正的肯定说”,从文义与体系解释上出发,来解释刑法第55
条前段规定,并依循司法院释字第471号解释意旨,采合宪性解释,针对组织犯罪条例的
规定,做目的性限缩,既符合法理,又适应社会需要,且方便实务运作。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066974
作者: cbakyle (...)   2020-02-13 18:38:00
强制他作黑猫、吴伯毅还是夫偏大呢?
作者: az61007 (塵世裡迷途的小書僮)   2020-02-13 19:35:00
户户送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20-02-14 08:47:00
牛郎
作者: Howard1984 (跟乡民认真,你就真的输了)   2020-02-14 09:00:00
强制工作可是被告的恶梦啊,不是做外送那么简单而已
作者: misson (绿色九层)   2020-02-14 11:20:00
说白一点就是劳动改造XD 简称劳改
作者: iamdavidga (虾猫)   2020-02-14 11:20:00
4楼可以稍微说明一下吗?好奇一下
作者: RealGeforce (=.=)   2020-02-14 17:11:00
可以强制去外岛服志愿役士兵啊
作者: edward0811 (友善)   2020-02-14 23:11:00
又不是开司那种帝国黑工,劳改?不就监狱人太多了,去强制工作舒缓去工作太苦,最后出来也再犯率不改
作者: oscarwu3041 (梦想家的羽毛)   2020-02-15 01:03:00
推许恒达老师!
作者: banana246   2020-02-16 17:33:00
考点!!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