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政府采购法疑问-代办采购

楼主: dadapuppy (dada)   2019-10-11 03:06:56
[请益] 应考资格、各种国考疑难杂症等,以有正确作法、答案者为主
(不包括书里的疑问)。若问题如人生规划、读书计画等,无一
定作法、答案者,请用闲聊选项。
大家好,读书中遇到一些问题,
想请问“104年台北自来水事业处及所属工程总队新进职员甄试”的一题采购法考古题如
下:
下列哪一种情形得不适用采购法关于招标、决标之规定?
(A) 机关委托法人或团体代办采购
(B) 机关洽由其他具有专业能力的机关代办采购
(C) 机关办理采购,将其对规划、设计、供应或履约业务的专案管理,委托厂商为之
(D) 军事机关办理文具用品之采购
答案是B,而我的疑问在于B选项不就是采购法第40条所规范的“代办采购”吗?条文中也
似乎没看到有标示不适用招标、决标之规定,希望大家能帮忙解惑,祝各位考试顺利,谢
谢!
作者: ghostdx (Eker)   2019-10-11 04:04:00
机关洽机关只需长官协调即可 不需经采购法 代办机关办理采购时才会用到采购法 个人小见解给你参考参考
作者: sssn1 (洛克)   2019-10-14 22:01:00
机关洽机关代办 前者不需要特地先办个采购来决定哪个外机关符合要求而得以帮它代办采购 直接洽办即可如桃园市府 很多采购会由需求机关洽工务局(采购科)代办需求机关即为洽办机关 工务局(采购科)即为代办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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