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任公务员“难做人” 时力吁松绑3年禁转调规定
2019-10-08 12:27
〔记者谢君临/台北报导〕现行“公务人员考试法”规定,新任公务员3年内不得转调,
若是异地就业,恐让公务员难以顾及家庭,更影响适婚、适生育年龄公务员的成家意愿;
对此,立法院时代力量党团上午召开记者会呼吁修法,开放让家庭有疾病、怀孕、生产、
父母病危、子女重症,及养育3岁以下子女者,能不受此限制。
时力党团主任陈惠敏表示,公务员设有服务3年内不得转调的规定,如果分发到外县市,
将面临3年的跨域就业,无论是生活成本或与家人分隔两地,都是不小的负担,呼吁修正
“公务人员考试法”第6条,至少先允许家庭有合理需求的新任公务员,能够不受限制进
行转调。
时力高雄市议员林于凯指出,已接到多位公务员反映。有台中、台北两地相隔的夫妻,太
太独自照顾不足2岁的幼子,后来严重忧郁到需要看精神科医师;也有新进人员因此一报
到就请育婴留停,根本对机关人力调度无帮助,且即使报请育婴留停,回到工作岗位后,
依然要受“限制转调”的3年条款。
陈惠敏说,根据资料显示,初任公务人员几乎都在适婚年龄的区间,且也符合卫生福利部
所推广的适合生育年龄,结果却可能因为工作而与家庭分隔两地。“国家在大力提倡各项
少子化对策的同时,为何要初任公务员多等这3年?其他特殊考试,甚至要等到6年?36岁
再生养子女难道是国家的期望?”
公务革新力量联盟秘书长何昀峯认为,强留这3年对于机关未必是好事,这3年内公务员恐
无心升迁、只等转调,更可能因家庭因素需时常请假或迟到早退,都可能会影响到同仁的
工作效能。根据立法院预算中心报告,近年来,年龄轻和学历愈高的公务员离职人数相对
较高,长期恐不利公务人力素质提升。
陈惠敏呼吁,这项修法并不复杂,却能够友善、鼓励有志于改革文官体制的青年朋友进入
公务体系,希望在本届立院最后一会期,能够完成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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