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回应推文中有提到“首都加给”的问题
推 sbreezer: 楼上眼睛要不要去看一下 09/30 22:01
这位版友的推文,好像有蓄意引战的意味呢?
严格来说应该是算职务加给而已。我国法律没规定,很多人一直习惯这么称呼。有专业人事的也可以来讨论这一块(我也是问的)。像民法所称收养或认领子女,一般人也是说认养。这里不是八卦版,有些词语认识正确会对考试有帮助。
作者:
eglaibls (我是普通人)
2019-10-01 13:36:00台北市政府的单位 每年有7560元交通费
就那个一个月最多1260的东西薪资单上就写交通费,不知道一堆人在吵什么
作者:
op111925 (胖å)
2019-10-01 13:39:00交通费就交通费, 真的没听过有人在讲“首都加给”
作者:
chriter ( ̄y▽ ̄)
2019-10-01 13:39:00认真觉得台北市政府应该给户籍在外县市的租屋津贴
啊他不是有另外写交通费,首都加给应该是他自以为幽默创的词吧
作者:
chriter ( ̄y▽ ̄)
2019-10-01 13:44:00怕他的自以为幽默让不知道的人误会或让记者乱抄
警察有,名称是‘繁重加给’5905元。不只双北,台中也有
作者:
chriter ( ̄y▽ ̄)
2019-10-01 15:37:00记者口吻“你知道六都里只有台北市有”首都加给”吗”XDDDDD
作者: Alwen (凤梨) 2019-10-01 21:34:00
我都快笑死,居然有人这么认真讨论首都加给因为只剩台北每个月有编这个,连中央都没有至于说记者会不会来抄,也是笑话阿伯前几年大砍特砍交通费的时候,记者就报过一轮惹
我发文的出发点是以某人开酸眼力不好作为基础,发一篇文希望可以让他不要放弃脑袋思考。讨论首都加给可以做为笑料,也是调剂身心的好题材呢。
作者:
qmaper (~å¡ç‰‡~)
2019-10-02 12:31:00首都也不是台北吧
作者:
breez (微风)
2019-10-02 17:59:00首都是大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