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辈先进大家好
小弟在此又想问一个,对大家而言是小菜一叠
但对小弟来说,则是烦恼已久的大问题。
作者:
playqq (爸爸)
2019-07-02 18:14:00这题不知道是否成立247?
这题会解杀人未遂吧,用主客观混合理论,我觉得啦==
谢谢大家的讨论,但是小弟想知道有没有制造法所不容许的风险QQ...
有吧,排除掉容许.未制造.降低风险就是法所不容许的风险了,跟你击杀的对象无关,例如酒驾上路这个行为本身就是制造法所不容许的风险了
作者:
zhonghui (桀骜的野心家)
2019-07-02 19:18:00没有因果关系 跳检验未遂
作者:
a5401920 (s h p)
2019-07-02 20:24:00这个根本没有条件关系不用检验是否具备法所不容许的风险(客观归责其次容许风险的检验有很多说法,请问你要问的是哪一个说法?
个人解法(一)讨论271第二项杀人未遂1未遂前置审查2主观3客观-讨论著手—“主客观混合理论”(二)讨论26不能未遂判断有无危险-“具体/抽象/重大无知”
作者:
somia012 (Ravenclaw)
2019-07-02 20:38:00同楼上+1,时间够太闲就再写一个不成立毁损尸体
没有。没有条件因果关系,所以进展不到谈客观规则理论的风险制造风险实现风险符合犯罪构成要件归责*
作者:
ifay (⊙﹏⊙* 懦夫救星)
2019-07-03 10:20:00这应该是讨论247才对吧XD
作者:
kindless (yanki)
2019-07-04 10:52:00条件关系之中断:超越的因果
作者:
qaqaws3 (小吴)
2019-07-13 02:32:00不可能发生结果+无危险(重大无知)=不能未遂虽然不能发生犯罪结果,但是还要以行为人主观认定的事实为基础,再以一般人的角度判断行为人是否为重大无知既然不是,那就是杀人未遂,有构成犯罪就一定有制造并实现不受容许的风险,这是客观层次的问题(客观规则理论)浅见如次,敬请能人前辈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