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安, 各位30CM 各位水姑娘大家好:
本鲁无聊辣, 就把行政法有关行政调查的问题整理了一下, 这块似乎市面上补习班参
考书很少整理的完整, 但考试常常出现。
分享废文网址如下:
https://freetaiwanbear.blogspot.com/2019/06/blog-post.html
我这篇废文大概是整理了陈清秀(税总)、洪家殷、陈文贵(令状原则)、林锡尧课本。
令状原则那边应该不会考, 纯粹整理好玩的。
我有写错或不精准的地方,欢迎一起交流~
这篇废文没整理回避制度,这个法条看一看就好,如果遇到题目是行政程序法第32、33条
不够用的事实, 例如: 教授升等,系主任先后当系评会、院评会的情况,有人是类推行
政诉讼法的法官回避规定。
另外,遇到特别权力关系,要突破行政程序法第三条,此时491号解释很好用,结论再丢
709号解释加强论述,尤其是陈述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