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evly (用最真的心换最深的情)
2019-05-29 18:08:52请问两题行政法问题:
(ㄧ)处分被撤销后,不当得利的请求权时效?
1、102年度高等行政法院法律座谈会提案及研讨结果提案五:采“乙说:应自甲机关撤销
该违法溢发补偿费之处分送达乙时起算”
2、最高行政法院102年11月第1次庭长法官联席会议:采“丙说:自可合理期待权利人为请
求时起算”
有点搞混该采哪一说为好?
(二)行政契约关系中是否得并用处分?
我看过有的采肯定说,认为要“回归行政处分容许性权限之讨论”,但也有采否定说,认
为原则上不可,但法规允许可。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