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nok1126 (Nok)
2019-05-19 21:29:47题目:甲过世后遗留300万元,甲之配偶已身故多年,其膝下有一女乙一子丙,
且乙女和丙男分别育有A、B两子及一位出生之C子,若在甲过世后,过不久丙即因
车祸也过世,则丙之配偶以其遗腹子C子有继承权为由,向法院主张保留应继分,
是否有理由?
我现在有几种看法:
一、今甲死亡具又继承权的是乙丙,故丙死亡后,甲之继承人仅剩余乙,故全部由乙继承。
二、后来在网络上找到再转继承这个概念,但定义都非常不明确,简单来说,
若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不久也跟着死亡,那就尤继承人之继承人取得被继承人之
继承权。
总觉得以上两个看法都不大对... 还请各位大大帮忙解惑,感恩!
作者:
onasis (天子呼来不上船)
2019-05-19 21:58:00用同时存在法则的角度来看,只要甲死亡的当下丙存活着,丙对甲的财产就有继承权,可以主张其应继分,这件事不会因为之后丙自己身亡有任何影响。而当丙死亡,依1148条自被继承人丙死亡,其继承人继承丙财产上一切权利义务,其中自然包括丙对甲的财产的应继分
作者: Rhuarc (被窝好暖和) 2019-05-19 22:14:00
民法第1147、1148、1166
楼主:
nok1126 (Nok)
2019-05-19 23:21:00不 题目就是甲挂了丙才挂 如果是丙先挂那就用代位继承就好了
作者:
kaky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
2019-05-19 23:24:00死多久才死都不重要只要在死亡瞬间还活着就继承了
国税局遗赠税那边常常在做再转继承啊 超级麻烦...
作者: leo8847 (阿宗) 2019-05-20 00:19:00
有理由 丙的小孩是继承 丙从甲身上取得的继承权喔 再转没问题 妻子也有持分甲的三百万由 乙女(150)丙妻+c子(合计150)取得
作者:
opm (活着堆好积木)
2019-05-20 05:11:00继承从死亡就开始了,办理继承只是手续问题
楼主:
nok1126 (Nok)
2019-05-20 07:35:00感恩 谢谢各位
作者:
RayKer (可能)
2019-05-20 08:37:00是leo说的没有错,甲死亡当下,乙丙就已经继承了
作者: jojoba314 (荷荷巴) 2019-05-20 09:22:00
即使丙先于其父死亡,丙的小孩也有代位继承权啊!
楼主:
nok1126 (Nok)
2019-05-20 12:31:00代位继承不是要在继承开始前死亡才能适用吗?
看错题目抱歉 丙在甲过世的时候先继承 过世就要转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