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刑诉第252条各款于260之适用

楼主: ChiehKuo (Jas)   2019-05-03 14:12:31
※ 引述《ChiehKuo ()》之铭言:
: 板友好,
: 我看纪纲刑诉今年课本C第67页时发现有个地方跟林钰雄教授、林俊益法官的教科书内

: 不一致
: 纪纲课本括号2写252第1-4款不能用260(蓝色笔记是上课时老师说的)
: https://i.imgur.com/bXysIub.jpg
: 但是林俊益跟林钰雄课本都说适用260
: 林钰雄版本
: https://i.imgur.com/WBPaKQ8.jpg
: 林俊益版本
: https://i.imgur.com/UJPxu2J.jpg
: 想请问为何会有这差异~
: 感谢~~
朋友贴了纪纲老师粉专的文给我看
才知道自己在本板上问的问题引起老师不满、被老师截图贴到粉专
https://i.imgur.com/cNDchuE.jpg
https://i.imgur.com/q5HXbNA.jpg
我想自己有必要回复一下:
谢谢老师的批评与指教
您说我“刑诉读的不好,听完课程也不太会再去听一次,想一次,搞不好笔记还做的不完
整”
我确实第一次接触刑诉 老师的课目前也还没上完 还没学好
于这方面确实有很多不足之处需要多多努力加强
跟老师说个抱歉
当时因为时间紧迫,我都是1.5倍速播放在听,可能有漏听的地方
然后因为刑诉上课其实是跳来跳去的
我一般会把可能需要再听的地方先稍微注记一下堂数跟时间
https://i.imgur.com/JEdNt97.jpg
但这次发问部分当下听得懂就没有注记
所以完全不知道我不懂的这个地方是第几堂内容(我会再检讨一下自己上课方式)
为了节省一堂一堂分分秒秒的找的时间
我直接翻了林钰雄教授跟林俊益法官的书来帮助自己理解
然后发现跟老师说的似乎有不一样的地方
才跑上来发问
没想到问个问题会造成老师的困扰跟引起不满
再次跟老师道歉 不好意思
后来有位好心的板友st大跟我说是26堂后有去听了几次
我觉得自己听得懂老师上课内容的逻辑
但还是不清楚为何看起来跟林钰雄教授说法有异:
纪纲老师上课说的“252第一款因为曾有判决确定 就一事不再理了 就算有新事实新证据
应该提再审或非常上诉 而非走260”(这部分我听得懂)
还有纪纲书上“纵使有新事实新证据,亦不得对于同一案件再行起诉”
但是
林钰雄教授书上第二段写:“因欠缺实体之诉讼要件(指252第1-4款)或所谓的实体条件
(指252第8-10款)或必要条件(指253,254)而不起诉者,则有实体确定力,因此,非
有第260条之两款法定事由,不得再行起诉。”
内容说的“252第1-4款非有260之两款法定事由,不得再行起诉”
应该就是指252第1-4款若有两款法定事由 可以再行起诉吧(反面解释?)
我只是想问清楚为什么一个说可以 一个说不行而已 怕是自己哪里没想通
关于认为我是造谣、诋毁、其他补习班工读生刻意放假新闻的部分
希望老师别误会
我澄清一下
1.在原推文中我有说自己刚开始接触
用意就是希望透过这个特别强调来让其他版友知道我的见解很可能有误
2.我花了高于原价的价钱买了目前缺货的二手纪纲刑诉解题书
https://i.imgur.com/yX9QQs5.jpg
https://i.imgur.com/fpT936B.jpg
本人虽然没上过其他刑诉,无从比较,但我在看老师课本不懂时有参考两本教科书,发现
有些地方老师解释的更清楚易懂,因此,决定要买哪本解题书前,我爬过不少文,大家推
荐的书不少,我还是决定买老师的解题书,且是用高于原价的价格购买二手书
以上两件事情应该多少可以证明我并非工读生、竞争对手刻意散布谣言、诋毁等等的吧
我认为
网络上文章就是这样
觉得有疑问的地方才会发文问
觉得好的地方通常不会特地发文讲
对于自己发问会引起老师不满发文我也满意外的
也感到抱歉
最后,感谢几位网友替我说话,
也希望某几位网友自重
不要再做没必要的人身攻击
相信这应该也不是纪纲老师的用意
谢谢
更新——————
感谢那位在新发文中替我打抱不平的网友
你真的很勇敢
谢谢
作者: exporn (fuxkme)   2019-05-03 14:27:00
你这样应该算无预见可能性
作者: goodbearz (燕子湖烟雨斜)   2019-05-03 14:34:00
我不清楚你对审判vs起诉的概念是什么判决没确定,上诉;判决确定,非常上诉或再审252的1~4不是没资格起诉就是起诉无实益先说1,已经判确,检察官要违背一事不再理来起诉吗?再说2,时效完成,检察官打算违反刑法强行起诉吗?续说3,大赦过后罪刑俱灭,检察官用什么来起诉?最后说4,已经不处罚了,检察官要定罪但不判刑吗?我只能推论,你只看课本但没看法条想要用背诵的方式去填鸭,但没注意所背为何我想这是老师要表达的笔记没做完整的根本原因最重要的,麻烦把260的前5和10~14字多看几次然后你再想想252的1~4有没有不或缓起诉存在
作者: HSUS (史蒂芬徐)   2019-05-03 14:48:00
整个事情流程是 先有判决确定 再有不起诉处分真正影响整个事情流程的效力是来自于最前面的判决确定所以应该针对该判决确定救济 这是我的理解 有误请包涵
作者: goodbearz (燕子湖烟雨斜)   2019-05-03 14:51:00
判决怎么来的 没有起诉能有判决吗?我们国家的刑事诉讼有起诉和不起诉共存的情况吗?除非是可以切割的案件,否则当然一事不再理但260限定“同一案件”,后面的不起诉就是违法要造成这样的结果,应该是数个管辖权同时分别办案但既然一方已经判决确定,其他方自然无法起诉要非常上诉或许还可以,但要再审还要考虑再审条件看了你上面的回复 我突然觉得你有这些问题合理正当其实你不需要说明花多少钱买函授 主要是你之前没念过对司法程序没接触过 不清楚起诉和审判之间的纠葛正常
作者: tttggg (古意)   2019-05-03 15:12:00
好奇问一下14楼,为什么判决确定了,还可以再有一个不起诉处分? ⊙ω⊙
作者: HSUS (史蒂芬徐)   2019-05-03 15:17:00
252第一款 不是有个不起诉处分吗? 是我搞错了什么吗?
作者: goodbearz (燕子湖烟雨斜)   2019-05-03 15:19:00
那个应该是指又有人跑来告了 导致又成案
作者: nien008   2019-05-03 15:45:00
作者: tttggg (古意)   2019-05-03 15:57:00
回29楼,感恩告知
作者: bettybuy (什么事都叫我分心)   2019-05-03 21:37:00
原PO不用想太多,纪纲反应这么大应该是因为国考版之前曾吵过纪纲的私事(就是补教名师性侵案啦)。其中诸多版友未求证的言论冷嘲热讽等等,让他后来还拍影片澄清,所以这次他看到别人转贴的一部分原文才会PO脸书希望其他人可以解释一下吧~
楼主: ChiehKuo (Jas)   2019-05-03 21:54:00
没听说过这件事情耶 感谢b大安慰~
作者: jason88633 (ColorMilk)   2019-05-03 22:57:00
比较讶异的是该脸书下方留言处一堆学生也跟着冷嘲热讽原po的提问,看来这些学生都天赋异禀...老师讲一次就通,其他人问问题都是__,实在没必要.....往往法律对于一般人初次接触的人本来就非常抽象,也不是每个老师讲解后学生就都能听懂,听不懂再听一次还是不懂的大有人在...
楼主: ChiehKuo (Jas)   2019-05-03 23:20:00
感谢j大 其实我有点进去看那都是哪些人 看完之后我就完全不在意他们说什么了xd我觉得 上课内容并没有讲到我纠结之处 老师的po文也没有 Winter大的文章和回复我寄去询问的站内信才有QQ
作者: travelaway (好习惯好人生)   2019-05-04 02:00:00
我现在才知道补教名师性侵案,不过纪反应也太大了……
作者: AirbusA350 (空中巴士A350XWB)   2019-05-04 03:11:00
我去看了之后 我真的不懂反应这么大是为什么? 不就是寻常的询问吗 就算真的笔记做错了也没必要这样就更不用说下面夸张的冷嘲热讽留言了 ㄏ
楼主: ChiehKuo (Jas)   2019-05-04 10:00:00
刚刚看到老师删文了 然后新发了一篇 我觉得有可能是因为楼上b大说的事件 加上不知道这板是个能让考生发问的地方 以为我是在找麻烦 才会这么气吧QQ比较无言的是那些有批批踢帐号、有看到我原文还刻意去底下留言酸的人
作者: wowisgood (寻)   2019-05-04 10:55:00
我比较好奇用1.5倍听 可以听清楚老师的话吗老师讲话超快的耶XD
作者: jiunyug (均)   2019-05-04 11:04:00
如果你是老师的学生,可以直接脸书先问他,说你查过还是不懂,或者今天台中有读书会,本来就可以提出问题当面问他,版上反纪纲反的很严重,你丢上来,至少就我的感觉是像公审老师教错,他的学生来留言,也会被说是脑粉之类的…
作者: wenker (隔壁大叔)   2019-05-04 11:33:00
我同意j大的看法,原po问课业没错,只是大家都误解了,如果没人出来清澄,一堆人就会出来跟风了,可以找找之前的解释影片就会懂了
楼主: ChiehKuo (Jas)   2019-05-04 11:54:00
我想我应该没有义务继续解释自己为何在板上发问 以后有问题我也还是会问 但会更注意用词 就不继续回复几位了 谢谢
作者: bgrealman (逼机真男人)   2019-05-04 13:07:00
这里本来就是可以发问的版面 为什么会有公审老师的感觉问个问题还要为某老师某作者的反应附负担 也太妙XD所以原po 不用在意太多!!
作者: bettybuy (什么事都叫我分心)   2019-05-04 13:56:00
其实脸书跟PTT的回应都很(ry 但我自己猜纪纲是看到原PO原本那篇一楼的回应,反应才这么大吧哈哈 我也觉得纪纲教得不错,但旁观看这事件觉得满有趣的XD 原PO莫名扫到两边的雷点(?) 总体来说根本与你无关啊XD
作者: sonrisalsh (桑丽莎)   2019-05-04 14:14:00
板上反纪很严重?我怎么感觉相反..很多推荐文不是?反而持相反论点不多见?还是我错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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