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禁言处分

楼主: alees (侠士)   2019-02-19 08:12:07
sachom违反国考板板规
二、发文规则
(三)课业(请益)文规范:
1.课业文不以标题和分类为标准,以文
章内容为实质课业文审查,需附出处
和想法。课业文除无人回应外,不论
答案正确与否,均禁止删除(包含修推
文至空白),违者禁言25日。
自删文章,如有必要得回复原状。
发文至自删合理期间为40日以上,逾期
则不罚
25+5=30日
检附原文
作者 sachom (沙俞) 看板 Examination
标题 [请益] 请问写刑法的顺序?
时间 Sat Feb 16 14:55:27 2019
───────────────────────────────────────
假设问甲乙丙三人该如何论处
小弟以前就乖乖地依照题目
一、甲可能涉及...
二、乙可能..
三、丙...
我就是无论什么题目
我都按照甲乙丙丁戊己这样顺序排答案
但是今天听补习班同学说
不是这样写
要从行为近的行为人开始讨论 请问是什么意思啊?
例如他有可能写
一、丙
二、乙
没照甲乙丙丁戊己的顺序
请问大家是怎么写的
作者: running9977 (LL66pu!uunr)   2018-02-16 15:07:00
看题目啊= =谁知道你的内容
作者: final9711 (法洛)   2018-02-16 15:12:00
多看解题书
作者: NUST (呆是你妈)   2018-02-16 15:16:00
老师都有讲吧?上课认真听好吗
作者: sherlockscu (是夏洛克不是宅洛克)   2018-02-16 15:26:00
因为可能要讨论共犯 如果不先抓距离结果最近的行为人开始讨论 篇幅会爆炸
作者: scott186   2018-02-16 15:38:00
正共犯当然先写正犯
作者: loveactually (想不到暱称)   2018-02-16 15:53:00
甲教唆乙杀人,如果乙不成立,无法先讨论甲吧
作者: isiyou (呆头鹅)   2018-02-16 17:35:00
这个不是刑法101的问题吗-.-
作者: cdca3345 (地方的47需要音源线)   2018-02-16 20:01:00
从下手的行为人先讨论 无论他是甲乙丙
作者: sachom (沙俞)   2018-02-17 13:49:00
还是听不太懂耶,是他有补习,我没有补习啦,哈@@有大大可以指点我一下迷津吗
作者: dd525252tw (derder)   2018-02-17 14:01:00
通常会写最接近行为的人开始写 这样其他人在讨论时如果有以其为前提为讨论时可以直接写如上所述这样看比较有层次避免重复讨论
作者: jason88633 (ColorMilk)   2018-02-17 14:03:00
....台湾教育就是教出一堆太乖的学生了
作者: dd525252tw (derder)   2018-02-17 14:03:00
也就是说你在讨论何人是否成立时应以其为主轴讨论其他人只是辅助你说明他有成立自然不须写太多避免模糊重点,老师看了会很厌烦不管写哪科都是这样 要有层次的写一层一层讨论 避免重复!!
作者: jason88633 (ColorMilk)   2018-02-17 14:04:00
例如甲教唆乙杀人,你一定要先讨论乙的杀人成立与否才会有甲的教唆成立与否,如果你先讨论甲,那你结论怎么下?改题老师也会被你带的晕头转向
作者: dd525252tw (derder)   2018-02-17 14:07:00
楼上所言甚是,在讨论甲时却重点在讨论乙老师会觉得你到底想讨论谁,反而你在讨论乙时你会写如上所述,老师会认为为何不反过来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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